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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热电重组拟21.8亿收购大股东资产
逻辑驱动 / 2016-12-29 10:37 发布
宁波热电12月23日晚间发布重组预案,公司拟以5.85元/股非公开发行2.74亿股,并支付现金3.2亿元收购控股股东开投集团持有的能源集团100%股权;同时通过子公司香港绿能以支付现金约2.62亿元,向开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明州控股购买其持有的明州热电40%股权、科丰热电40%股权、长丰热电25%股权和明州生物质25%股权;上述交易金额合计约21.86亿元。同时公司拟5.85元/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亿元。因上交所将对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告显示,能源集团主要从事电力能源项目投资、实业项目投资,目前控股及参股公司共包括7家热电公司,2家发电公司,6家新能源公司和3家其他业务类公司。截至2015年9月末,能源集团总资产27.21亿元,净资产11.02亿元;其2014年度和2015年1-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62亿元、10.5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589.00万元和6167.60万元。
此外,明州热电、长丰热电主营业务均为蒸汽、电力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管网建设服务等其他服务;科丰热电主营业务为热力和电力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管网建设服务等其他服务;明州生物质主营业务为生物质发电建设、生产、经营及管理,电力的销售。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能源集团100%股权,公司将通过能源集团和香港绿能合计持有科丰热电98.9312%股权、明州热电100%股权、明州生物质100%股权、长丰热电50%股权;开投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告称,此次交易将解决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同时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宁波地区的热力供应能力将大幅提升,覆盖范围也将大幅扩大,在宁波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也将大幅提升。另外交易总部分资产为新能源行业,涉及生物质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以及充电桩业务,将大幅扩大上市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公司未来在上述领域的业务扩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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