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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设计当以人为本
桂浩明 / 2016-02-06 11:37 发布
那么,为什么还是有这么多的投资者,把即将就要到手的收益放弃掉呢?不是他们不想认购(要不就不会去申购),也不是没有钱认购(做股票的,万把块钱总还是有的),而是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中签了。因为根据现在的申购规则,相关的中签号是在发行日后的第二天公布,并且当天就要完成缴款。如果投资者在这天没有及时查询的话,就有可能明明中了新股自己也不知道。而更要命的是,由于系统是新的,几乎所有的手机炒股对此都还不支持,这也就意味着通过手机操作的投资者是无法在这个操作终端上获取相关信息,这样如果再加上保证金账户上没有相应的资金,那么到手的新股也就被放弃了。诚然,从法律上来说,这是投资者自行放弃,也怨不得别人。但是反过来想想,在这以交易制度的设计上,是不是存在某些不近人情之处呢?股票发行从过发审会到实际开始发行,通常都在一个月以上,长的甚至超过一年,可是为什么在公布中签号后就必须当天完成缴款,而不能适当延长几天呢?显然,这样的制度设计,方便了发行人,但却没有充分考虑到投资人的利益,缺乏以人为本的思维。一些投资者感到自己的知情权没有得到保障,利益变相受到损害,尽管在法理上没有太多的依据,但确实也不是没有丝毫道理。投资者由此对相关制度乃至管理部门感到不满,也是可以理解的。
其实,这种不以人为本的案例,在资本市场上也并不少见。现在不但是新股公布中签号后必须当天完成缴款,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在公布具体配售数字后,也是要求当天完成缴款。记得在过去,像配股缴款这种操作,一般会安排一周左右时间进行,有的甚至在过期后还安排一次补交,缴款期间还不断发布提醒通知。这样做,其实也并不增加有关部门多少工作量,但是对投资者来说,则是会感到十分温馨,客观上也有利于增强市场各界之间的和谐。相比之下,现在这种做法就显得十分生硬,的确令人失望。
在资本市场上,一直有种声音,就是要改变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模式,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这当然没有错。但是,根据中国资本市场的实际,这个过程将是极为漫长的,而且即便以后个人投资者的数量减少了,也还是要对他们服务好,保护其合法权益。然而,客观上现在出现的一种状况,就是无视个人投资者的利益,甚至故意为难他们。一些面向个人投资者的理财产品,被刻意设计的极为复杂,结果演变为少数人的套利工具,而大量不明真相的普通投资者则遭受惨重损失。在这里,同样存在产品设计没有以人为本的问题。人们希望有关部门对此能够予以高度重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这不应该只是口头上的一句话,而是要得到具体的落实。我们的交易制度的设计上,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路,而非冷漠地将投资者置于一个极为被动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