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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把对准数千万中小投资者的枪口抬高一寸,罚没违法大股东的股权,吸收合并优质资产的大股东,让退市股重生

谢荣兴   / 06月04日 14:12 发布

因实控人、董监高的违规,包括财务造假,信披违规等实施退市制度的警示,成为带*ST公司,目前已有92家,根据非官方推测包括市值小于10亿元,净资产为负,立案未结,审计有保留意见,以及财务下滑,分红ST风险等的ST预警潜在风险股达457家上市公司,当然这是以审慎的原则加以提示(实际应该不会那么多),使市场出现了非理智的抛售,因为由于实施带*ST退市预警后,股价天天跌停,这对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简直是防不胜防,对数千万中小投资者事实上造成了二次伤害,甚至血本无归,而实控人,违规者,违法人或许变成最大受益者,在背后暗暗偷笑。

请看段子:

图片


依据信披严重违规就可以退市的原则,这里有很大的政策漏洞,假如实控人已减持到手10个亿20个亿,公司经营还不错,但实控人在股价高位减持后只有10%+,怎么在更低的价格增持呢?不仿搞个信披严重违规达到退巿标准,股价从30元跌到3毛钱,退市后审计费律师费独立董事费都不用出了,别说也不用开股东大会,连董事会也可以不开了,就是个底到的私人公司,整个家属在公司名下买豪车,买豪宅也没人监督(新的楼市政策是支持的),几十万,上百万小股东无法获得公司的任何信息,这时可以找个白手套私下收购才几毛钱的股份,过段时间再找个战略投资者入股,然后到香港到新加坡重新上市,岂不美哉!

以前中概股退市还要找几个基金溢价回购股票,再寻找在A股上市,现在退市可以不回购,若要重启其他市场上市已不用白菜价,而是一地鸡毛价,可以轻轻松松第二次空手套白狼。

请看段子:

image.png


上百家公司退市,乃至可能的几百家公司退市,以一家公司市值二十亿计,十家二百亿,一百家二千亿,二百家四千亿,几千万中小股东的四千亿资产就血本无归,退市将消灭一批中产(原来还奢望股市上涨来拉动消费)。

退市股中还有央国企,还有多家证券公司在退市股的十大股东中,请问散户又如何分辨得了,以前说买股票要懂得宏观经济,懂得企业的主要技术,还要懂得财务报表,现在倒好,还要懂得看面相,算算实控人会不会造假。话再说回来,一经审核上市,散户作为一个整体是无法退股的,有买才能卖,这是一个击鼓传花的游戏规则,因此退市的枪口应坚决对准财务造假信披违规的制造者身上,而对“退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枪口要抬高一寸,不能简单的拿中小股东几千亿的资产去陪葬,对此恳求听取以下几条建议:

一,对实控人、相关董监高达不到入刑的暂不退市(人民内部矛盾,肯定不是大事,犯错不犯法,改了就可以了)。

二,对实控人、相关董监高不罚个倾家荡产暂不退市,对直接制造者,只罚个几十万,几百万,值得百万股民陪葬几十亿吗?

三,在没有对中小股东实施实质性赔偿前暂不退市,退市后小股民去找谁呀?退市后还有信披吗?退市后还会开股东大会吗?还有监管部门管吗?难道去找工商局?

以上是讲了退市的配套条件,核心是把保护中心投资者利益落到实处,而不是口号。

四,对中小投资者赔偿有哪些来源?

1,监管部门对实控人、董监高的罚款,不应进国库,应该进该公司对中小股东的赔偿基金池。

2,罚款执行的力度还可以取之减持套现资金的多少,

3,罚没实控人,董监高持有公司的股权。

4,中介机构的审计所及审计师,律所及律师),券商及(相关投行人员,财务顾问,半年之内还在推荐股票的研究员)的罚款和赔偿。

那么如何既要惩罚造假者,违规者,又要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还要腾笼换鸟,提高整个上市公司质量呢?

本人2015年前(2009年5月21日)在上证报发表一篇题为《上证指数:中国的“驰名商标”》的文章,是应公募基金要筹划一个上证综指ETF基金而写(当时本人还在公募基金,有关来找我,说我最有资格来写),作为“上证指数”的见证人,我在三千字的文章中,回顾了上证指数一路走来的涨涨跌跌悲欢离合历经激荡难忘的岁月,最后写了一段结论性的寄语(现一字不改展现给大家):

“既然历史让我们选择了上证(综合)指数,而不是如道琼斯那样的样本股指数,那么我们就应该夯实所有存量上市公司的质量,改造微利亏损的上市公司,用增发的方式鼓励能注入优质资产的企业成为新的大股东,支持用吸收合并的办法"换壳"上市,唯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看到上证(综合)指数的辉煌”。

无独有偶,本人又在今年2月14日《荣兴下午茶》上发文《为证监会吴清主席点个大大的赞》,文中提出46条建议(引起了较大的反响,阅读量超过13万2千人),其中第八项:

要慎重处理上市公司退市的标准,不要让小股东受到二次伤害。

40,控股股东作假违规要处罚控股股东,巨额罚款要交到上市公司,让可怜的小股东有所贴补。

41,公司法人代表及董监高违法,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经济罚款也归流通股股东所有。

42,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如追溯不到巨额罚款来弥补流通股股东时,对控股股东进行大比例缩权也是可行办法,使其成为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此时可以临时停牌一个月,引入有实力的大股东控股,这是一个二全的方案,社会稳定,降低小股东血本无归的惨剧。

其中第五项:

并购重组是企业做大做强也是防范风险的永恒主题:

23,支持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并购,减少万马齐奔上市的独木桥,也应该成为PE退出的主渠道。

25,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并购举牌上市之路,不论是单纯控股权,还是吸收资产做大主业,监管部门都应该支持,也是减少IPO的重要出路。

这5条建议的核心思想就是:

要慎重处理上市公司退市标准,要以广大中小股不受到二次伤害为前题。

现在国家救房地产,地方政府买单收储,使烂尾楼获得新生,对退市股我们也不指望政府回购,我提出用市场化的办法介决,包括将违规违法的实控人、董监高的股权进行罚没缩股,降至1%以下(包括全部罚没),用作换取新的实控人的优质资产(股权作价不够时,可以增发),鼓励绝大部分IPo企业走吸收合并之路,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永恒的主题,也是减少IPo的重要途径。

特别提示,这和以前的"借壳上市"有本质的不同,以前借壳上市即使是垃圾股,除股权买卖外,原大股东还得让你付好几个亿的买壳费。现在壳成本是零。

具体做法是:

1,对符合退市条件的公司实际带*ST的当天,立即停牌3个月(而不是等到连续跌停20多天后才干预)。

2,除了对实控人董监高高额罚没之外,对中小投资者作出实质性赔偿外,对其持用的股权进行缩股之1%以下。

3,代表小股东利益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行使实控利,直到选出新的董事会为止。

4,券商作为收购兼并(吸收合并)的财务顾问,从手中一大准备lPo的企业中找出合适的企业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相对接,当然作为配套的中介机构还应包括会计师,律师也要出场。

5,上报审核,通过后复牌,时间不够宣布延期。

6,这种吸收合并方式还有二个意外的好处。

第一不会发生超募,第二不会一股独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