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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成刚 / 05月07日 23:4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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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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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新晋ST的名单,感慨还是蛮多的。没想到,两市已退市和拟退市状态的公司400多家了,很快就要占到已上市公司总量的10%了。退市多,并不见得是制度上的优越或者进步。毕竟,这些公司绝大多数都是审批制下的产物。退市一家企业,意味着股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但是,谁来承担责任呢?即便是后来的注册制,也是层层把关轻易上不来的。如今一退了之,怎一个惨字了得。
没有责任追究制度的退市,都是耍流氓。
我们毕竟不是资本主义国家,金融要讲究政治性和人民性。那么,让股民亏损累累的退市股,为什么不追究相关上市公司负责人的责任,并且让他们赔偿呢?尤其是那些已经高位减持离场的大股东,为什么不能让他们倾家荡产来赔偿股民损失呢?
退市,要赔偿,必须建立这样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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