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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药生态“外冷内热”,多地政府真金白银加码支持
中孚君 / 04月12日 11:13 发布
2024年的春天,对于创新药行业来说“暖意十足”。自今年3月,“创新药”首次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后,也为创新药带来了景气拐点,随之而来的支持政策连续发布。
而这次,政府更是掏出真金白银来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近日,北京、广州和珠海先后发布支持医药创新发展的政策或征求意见稿,且均列出了详细的实施细则,明确相应的责任单位,落在具体实施上,各地则各有偏重。无疑,这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信心。
业内人士认为,如此密集地发布政策,或是对此前市场流传国家将推行全链条支持创新药政策于地方层面的细化执行。
01、北京:9部门联合发布征求意见稿
4月7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9部门 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征求意见稿)》(下称‘北京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此次征求意见稿措施详细且具体,且公告提到:“因时间紧急,公开征集意见时间缩短为3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稿共8部分32条,围绕提升创新医药临床研究质效、加速审评审批、促进临床应用、拓展支付渠道等方面,提出全链条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措施。相较来看,《北京措施》的重点在于创新药加速审批与单独支付制度。
研发端提质增效,加速审批。临床试验启动整体用时压缩至28周,支持重点企业实现全球同步开展临床试验;药品补充电请审评时限从200日压缩至60日、药品临床试验审批时限从60日压缩至30日;出海:2024年推动5个品种“走出去”。
针对支付端限制松绑,鼓励多元化体系。国谈药目录公布后一个月内召开药事会,全年药事会召开不少于4次;加快国谈药货款支付,国谈药、创新诊疗项目不受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限制;对符合条件的新药新技术费用,不计入DRG病组支付标准,单独支付;鼓励商业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体系对于创新药械的覆盖。
在融资方面,《北京措施》强调,要用好北京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带动社会投资,推动一批具有战略性、前沿性的全球原创技术和品种在京转化,支持一批有重大潜在产值贡献的创新药械、细胞与基因治疗、数字医疗等领域产业项目落地并实现产品快速上市。
而在上市审批方面,对创新技术项目优先启动统一定价论证程序,同步研究纳入医保支付;完善创新医疗药械绿色通道机制,实现快速挂网。
同时,要加强对医药企业资本市场“全链条”服务。做好企业上市储备,按照储备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目标,2024年重点做好10家企业上市储备和服务。
02、广州、珠海:真金白银地支持,最高额度50亿
相较而言,广州、珠海侧重于对生物医药研发全链条的财政资助。
广州市发布《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下称《广州办法》)规定,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师、战略科学家领衔的具备颠覆性技术创新突破、应用前景明确广阔的若干生物医药顶尖项目,在项目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阶段,按照《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规定,按“一事一议”原则由市、区共同给予人才奖励、研发和产业化奖励、投资入股、贴息贷款等全链条支持,最高支持额度50亿元,支持期限最长5年。
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在国内临床试验研发费用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根据临床研发进度,分阶段最高按实际投入临床研发费用的40%给予资助: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经认定,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亿元。
对为本区医药企业提供新药临床试验服务且符合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临床试验机构,按机构为本区医药企业提供新药临床试验年度服务收入总金额5%给予扶持,单个机构每年最高300万元。
推动CRO集聚发展,加快引进、培育龙头型CRO公司。对CDMO/CMO业务营收1亿元以上的企业,承接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生物类似药、医疗器械生产的,按合同结算金额的1%予以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0万元。对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上、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且同比实现正增长的CRO,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资助。
此前,珠海市也发布《珠海市促进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珠海措施》”),优化生物医药发展产业环境,聚焦生物医药重点领域。
对化学药品1-2类、生物制品、中药,根据研发各阶段成果给予奖励。对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并实现销售的,按药品注册分类标准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创新型高端制剂单品种首个注册证书再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创新药研发期间获得突破性疗法和附条件批准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生物医药与健康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新型研发机构、制造业创新中心、CRO/CDMO、实验动物培育等研发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予以支持。对获得生物医药与健康领域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的,奖励500万元,升级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再奖励500万元。
对获评为广东省生物医药领域培育园区、示范园区、特色产业园的园区运营机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推广应用创新医药产品,支持珠海生物医药企业创新产品优先纳入医保目录,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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