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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 / 02月15日 21:19 发布
但还差一条:
新股上市定价过高还没说法!
有人说机构打新后3个月内不得卖出。
有人说上市当天就全流通。
……
都算是好办法。
但确定还差这一条。
严刑峻法可以解决不少问题但现有打新制度下定价过高还是没解决!
“不打!我几年都不打新了……”
没用!
你不打有人打,中的概率还是很少!(〝供不应求〞)
说:“定价过高确实是打新时供不应求”
哪!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三年1900+家新股还供不应求?!
那定是计设出现了大漏洞。
大家说说吧,怎么搞?
飞来 / 02月15日 21:19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