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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常见手段——收入造假
飞鲸投研 / 2020-08-31 13:22 发布
诱惑与欺诈往往相伴而生,资本市场充满诱惑也到处弥漫着欺诈的气息。为了美化业绩获取资金,上市公司操纵财报乃至造假的事件屡见不鲜。利润表是企业财务造假的事件多发点,因为企业有了利润、业绩表现好,才能有助于公司股价的提升,从而获取资金。所以企业财务造假主要是美化利润表,也有小部分是美化现金流量表。
因此企业想要财务造假,无非就是调节收入和费用,并由此引发资产和负债的变动。企业美化现金流量表则主要因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关乎企业的生产经营,备受关注。财务造假主要有三种手段:收入造假、费用造假和现金流造假。收入是利润的源头,收入造假是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主要方法。今天我们具体介绍收入造假的几种方法:虚增收入、借助一次性行为夸大收入和提前确认收入。
一、子虚乌有,虚增收入
虚增收入就是没有变为有、少变为多或者以后的变成现在的,在这种情况下,交易是虚构的!例如:关联方虚假交易、虚增成交金额、将非营利性交易确认为收入等。虚构收入是最主要、最常见的造假手法。
1、虚增收入的目的
(1)保证上市融资或再融资,
因为企业想要上市必须有三年盈利,一旦成功上市就能募集巨额资金,“一夜暴富”,这种诱惑使得很多未上市企业为了成功上市而不惜虚增业绩和资产。
(2)避免被摘牌
根据证监会规定,上市企业连续两年亏损就要被ST。上市公司一旦被贴上ST的标签,就会丧失在股票市场上再融资的权利。为了避免被退市,公司就会采取极端手段——虚增收入。
(3)为了获取银行信用、达到贷款标准
银行贷款给企业必然会考虑风险,保证贷款的安全性,所以只有信用好、各项指标达标的企业才能取得银行贷款。企业为了达到标准往往会粉饰财务报表,故意虚增收入,虚高利润。
2、案例
W公司是一家集粮食收储、大米和油脂加工、大米淀粉糖和蛋白粉系列产品生产销售及科研开发为一体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2011成功登陆创业板,加上超募资金,共募集4.25亿元,曾被多家券商誉为“新兴行业中的优质企业”。
2012年W公司首次被发现造假行为,在2012年半年报中,该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8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6亿元、虚增净利润4023.16万元,使得该公司2012年上半年财报盈亏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严重。因此W公司被监管部门调查,其以往的造假也都被揭露出来。
造假方法:W公司进行虚假销售,借别人公司的名义自己销售给自己。为伪造收入,私刻客户假公章、编造销售假合同、虚开销售发票、编制银行单据、造假出库单等一系列造假工序的配合,让虚增销售收入看起来合理,甚至到税务部门为假收入纳税。
二、借助一次性行为夸大收入
上市公司借助一次性行为夸大收入常见的手段有:将出售业务部门或资产所得转化为营业收入;将收购支出转化为营业收入;将亏损打包进一个公司或部门,然后出售掩盖亏损;进行互换贸易夸大收入等。
(1)将出售业务部门或资产所得转化为营业收入
上市公司将业务部门或资产低价出售,然后由买家将成交价与公允价格之间的差额,用于购买上市公司产品或服务,以增加上市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或者买家低价向上市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如资产返租给上市公司),降低上市公司当期或后期营业成本。
例如,A公司将公允价格1000万的资产以500万出售给L公司,L公司获得差额500万。L公司可以用500万购买A公司的产品,A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就增加500万。
(2)将上市公司的收购支出转化为营业收入
与上一点相反,上市公司高价收购或者承诺高价收购其他公司的业务部门或资产。卖家将超过公允价格的部分,用来采购上市公司产品或服务,增加上市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或卖家低价向上市公司提供商品或服务,降低上市公司当期或后期营业成本。
(3)将经营亏损打包进一个公司或业务部门,高价出售掩盖亏损
上市公司通过内部资源安排,将日常经营亏损或坏账损失集中在某一个子公司或某个业务部门里。然后在适当时候,将该子公司高价出售掩盖经营亏损,美化当年利润表。
买家之所以愿意以高价购买其亏损的子公司,是因为上市公司会通过其他途径予以弥补,如借款、担保、项目合作、并购费用、咨询费用等,或者干脆出资收购买家的其他项目。你收购我的,我收购你的,“礼尚往来,大家都不亏”。
(4)互换贸易
上市公司高价出售商品或服务的同时,高价采购对方的商品或服务。最好的状态是对方的商品或服务可以和自己的投资项目扯上关系。这样,既产生了营业收入,也产生了投资现金流流出,同时还给对方公司创造了营业收入。
三、提前确认收入
提前确认收入(少数情况下,也有推后确认收入的情况)是受很多上市公司青睐的调节利润的手段,因为其是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一种灰色状态,不能完全算造假。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确认尚未开始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收入
例如以优惠价格让客户一次性购买多年的服务,将总金额确认为当年营业收入;或者年底前签订合同收款,在合同约定义务尚未开始履行的情况下,将合同款项确认为当年收入。
(2)买家没有明确承担付款义务时确认收入
例如向没有要求发货的客户发货;答应客户可以无条件退货的情况下,在退货期限内确认收入;或者为没有付款能力的客户延长信用期,以此完成产品交易。
(3)捆绑销售,利用分配比例调节收入
有些公司经营业务是软硬件的开发与销售,其销售商品的同时捆绑服务,如提供免费维护或免费升级服务,然后通过将较大比例销售收入分配给销售,将较少比例销售收入分配给后期维护,大幅增加当期营业收入。
案例
T公司主要经营软件系统设计、网络集成技术及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等业务。2000 年年度报告,T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H公司分别将两笔款项提前确认为收入,虚增利润6370万元。2001年度,被公众质疑与子公司关联交易不合理产生高额利润,最终经证监会审查发现年报未扣除成本7410150元,形成等额虚增利润。
造假方法:
1、H公司将委托他人开发的两项 pos机技术协议转让给另外三家公司,收取技术转让费5500万元,扣除委托开发成本230万元,形成营业毛利5270万元。
2、公司与J公司签订合同书,向J公司提供价值1200万元的计算机硬件设施和价值1100万元的软件系统、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截至审计报告日,该合同硬件部分尚未履行,T公司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将100万元确认为收入,提前确认收入,形成等额虚增利润。
四、总结
在贝壳投研(ID:Beiketouyan)看来诱惑与利润往往让很多公司失去理智,为了达到目的就走上了歪路——财务造假。收入造假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最常用的手段,我们了解财务造假的手段是为了更好地读懂财报,排除不好的公司,寻找有价值的好公司。(ty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