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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为什么要做这样的改革?
桂浩明 / 2017-12-30 11:19 发布
就在不久前,香港联交所宣布进行两项重大改革:允许实行同股不同权的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允许经营亏损且没有主营收入的生物医药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这两项改革,尽管只是涉及对上市公司的门槛限制,但却体现了其巩固国际金融地位的大战略。
众所周知,香港联交所基于维护广大普通股东权益的考虑,一直秉承同股同权的原则,也就是所有上市公司,在治理结构上,应该明确规定每份股票的权益都是相同的,不管它是由发起人持有的原始股,还是为社会公众股东在二级市场买入。这个原则应该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适用的,而且长期以来香港本地上市公司大都也是股权较为集中的,无论是控股股东还是中小散户,一般也没有设置同股不同权制度的需要。不过,进入新经济时代,这种状况发生了变化,一些高科技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急需融资,而作为创始人的发起股东因资金有限而无法追加投资,只能在市场上融资,这导致股权不断被稀释,如果实行同股同权的话,他们最终就将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而这对于一个创新特征明显且还没有完全成熟的企业来说,离开了创始股东是非常不利的,于是也就有了同股不同权的设想。最典型的就是阿里巴巴了,马云及其团队成员在公司的股权并不多,但是对企业的影响力很大,而要保持企业按照马云们的思路发展,就有必要在公司上市以后继续维护其主导地位,这就要求实行同股不同权的制度,即包括在提名董事会成员等方面,赋予马云及管理团队所持股票以超出股份比例的权力。这种同股不同权的制度安排,当初不能被香港联交所接受,结果就是阿里巴巴远赴美国上市。而香港联交所经过反复研究,认为从适应形势变化,支持、扶持高科技企业上市的角度出发,可以实行同股不同权的制度。于是也就有了如今的这项改革。
至于允许亏损且没有主营收入的企业募股及上市,则是一项更为具体的改革。香港市场对于上市公司通常没有具体的盈利要求,完全是市场化操作,但基于稳健性的考虑,还是要求企业有一定规模的主营收入,这应该说也是很合理的。但问题是,对于生物医药这个特殊行业来说,企业在没有拿到药品生产许可证时,是不可能形成主营收入的,而通过研发实验拿到药证,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与时间。如果一个新企业试图在这方面有所作为,那么它最需要资金支持的就是在搞试验且没有主营收入的那段时间。显然,香港联交所这样做,就是为了让此类颇为特殊的企业,能够享受到制度的倾斜,在资本市场上融到资金,从而为后续的发展提供动力。
当然,无论是搞同股不同权,还是允许亏损且无主营收入的企业募股上市,都是存在很大风险的。前者很可能导致严重的内部人控制,后者则使得投资的风险敞口开得非常大。如果缺乏严格的监管措施,会成为市场的重大不稳定因素。但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做呢?原因很简单,就是要争取潜在的优质上市资源,提升香港联交所在高科技领域的竞争力,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如今香港的实体经济竞争力明显不足,经济空心化明显,而巩固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对于维护香港经济的稳定与繁荣,意义重大。现在,随着各国、各地区证券化率的提高,好的上市资源已经不多,各国各地区资本市场竞争的重点,都开始放在高科技领域,这里虽然有高风险,但同时也是机会众多、存在高收益。与阿里巴巴失之交臂的经历,促使香港联交所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这才有了以上这两项改革。应该说,随着这些措施的落实,一定会有相应的高科技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募股并上市,即筹集了资金,也给市场带来了活力,能够起到多赢的效果。
作为境内投资者,当然首先对香港联交所的这些改革措施乐观其成,同时也不能不思考,境内的沪深交易所,在推动高科技企业募股上市方面,是不是还能够做作些什么?而当下股市二级市场上传统行业与新兴行业公司冰火两重天的表现,是否也存在有失偏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