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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5厦门国贸增资扩股泰地石化协议的主要内容
拙政江南 / 2017-01-25 10:36 发布
600755厦门国贸增资扩股泰地石化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签订《投资协议书》
2、出资方式及出资安排 本轮增资按照泰地石化投前估值 146,000 万元人民币作价入股。公司以货币 出资 36,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18,425.0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8,074.99 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金)。公司应于协议约定付款条件达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总额的 50%汇入指定账户,在泰地石化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后 5 个工作日内,再将剩 余 50%的投资款汇至指定账户。
3、董事构成 泰地石化董事会组成人数为 7 名,其中公司委派 2 名董事。
4、利润分配 公司在泰地石化股东会中对利润分配方案有一票否决权。
5、承诺事项 泰地控股、温州新世纪以及实际控制人自然人张跃先生共同承诺:
(1)将推动泰地石化的上市工作,并争取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在中 国境内 A 股主板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自公司实际付款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若泰地石化在此之前成 功上市,则至其上市之日),每年(按公历年度计)的年化回报率不低于 10% (即每年的回报不低于 3,650 万元;投资时间不足一公历年的,则该年的应回报 金额按实际投资时间折算)。 若公司从泰地石化税后净利润实际分配得的金额低于前述回报金额,则由泰 地控股、温州新世纪和实际控制人张跃先生共同向公司补足差额部分(补偿金)。
(3)若泰地石化未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成功上市,或情况表明泰地石 化不可能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成功上市,则在公司要求的情况下,泰地控股、 温州新世纪和实际控制人张跃先生应按不低于约定的对价受让公司所持的泰地 石化的股权,并在公司要求股权转让之日起 30 日内付清对价。 公司股权转让的对价按以下二者较高者确定: A、对价=公司投资总额*(1+10%*投资年数)-(公司从泰地石化实际分 取的现金红利+实际收到补偿金)(注:投资年数自公司投资之日起计至公司要 求股权转让之日) B、对价=转让时泰地石化经审计净资产金额*公司所持股比
6、连带责任 泰地控股、温州新世纪和实际控制人张跃先生对泰地石化的付款义务、付款 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可以自主选择要求任一方或任几方支付全部应付款。 泰地控股、温州新世纪和实际控制人张跃先生对自身的付款义务、付款责任 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可以自主选择要求任一方或任几方支付全部应付款。
7、违约责任
(1)公司逾期向泰地石化支付投资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 分之三向泰地石化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泰地石化有权解除本协议,若 泰地石化同意继续履行的,自逾期第 31 日起,公司应按每日万分之四向泰地石 化支付逾期违约金。
(2)泰地控股、温州新世纪和实际控制人张跃先生逾期向公司付款的,每 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公司 有权解除本协议,若公司同意继续履行的,自逾期第 31 日起,泰地控股、温州 新世纪和实际控制人张跃先生应按每日万分之四向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
(3)泰地石化逾期履行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公司已付投资款金额的万分 之三向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若公司同意继 续履行的,自逾期第 31 日起,泰地石化应按每日万分之四向公司支付逾期违约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