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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微言】疫苗案:还不到表功的时候
光头郑重 / 2016-03-30 12:00 发布
【郑重微言】
疫苗案:还不到表功的时候
郑重/文
今天(3月24日)最惹眼的新闻,无疑是《食药监局:中国疫苗监管体系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说这句话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监管司司长李国庆。
在今天由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李司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了上述话。这次发布会的内容,是通报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查处进展。
与李司长说的对应的,是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曝光以来,来自公众质疑与愤懑的声音,应该是一浪高过一浪。一方面,公众始终担忧的是,这数量惊人的非法疫苗到底去了哪?到底已经用到了谁的身上?一方面,价值数亿元的疫苗、长达5年时间在庞姓母女手里进进出出,竟然这么晚才被发现!大跌眼镜的是,这5年时间,庞姓女还一直是处于缓刑状态,而且判刑的原因就是非法经营药品。
在公众看来,这是多么大的管理漏洞!
不过,李司长显然是不承认的。他在发布会上介绍,“中国已经建立起覆盖疫苗研发、生产、流通、接种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体系,拥有较完善的疫苗监管机制、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实施严格的疫苗注册审批制度,出厂疫苗全部实行国家批签发制度,生产企业普遍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也就是药品GMP的要求,建立了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体系,中国疫苗监管体系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的评估,表明疫苗监管体系总体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实际上似乎也如李司长说的一样。我国从2006年开始,对疫苗等特殊药物实行电子监管,通过在疫苗外包装盒上赋码,疫苗生产、经销、使用企业、单位各级扫描电子监管码录入流通信息,来对疫苗的流通过程进行监管。电子监管码制度就是通过对药品上的电子监管码进行全流程覆盖,实现药品追溯信息化监管,在最小单位包装(一瓶、一针、一片)上都有监管码可以追踪——在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追溯流向,尽快回收,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是这一制度最大的亮点。
但制度是一回事,能不能落实又是一回事。山东疫苗事件已经显示,药品监管码制度并没有被真正执行。如果产品使用单位严格执行产品可追溯体系(电子监管码),那么就能够明确产品的来源是合法还是非法的销售渠道,以至于造成到目前为止都无法追踪到疫苗的最终流向情况。
尽管说不清楚流向,李司长还是告诉大家了:经查,涉事疫苗多为3-6个月临近保质期的产品,通过违法分子销往有资质的接种单位,尤其是偏远的农村乡镇接种点。
这回答也真是让人无语了:农村的孩子就不是孩子了么?!
把事故、灾难演绎成庆功大会似乎有时候还说得过去,但是,在郑重看来,数亿元非法疫苗案,根本找不到任何让监管部门找到功劳的地方,有的,只是需要承担的罪责。
这时候,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仅有道歉尚且不够,再来“表功”简直就是愚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