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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辉
/ 05月12日 09:38 发布
说胖东来没有核心竞争力,作为一个写消费和零售的,我们是不认可的,当然那些正在推动“胖改”的企业,也是不认可的。但是,宋清辉能不能批评胖东来?在律师看来,显然问题不大。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的博客认为:这句批评是有些偏颇的。但偏颇不一定就构成名誉侵权。法律之外,对于偏颇的言论,也可以发表澄清事实的声明来救济。司法实践中的名誉侵权,一般是指捏造事实或使用侮辱性语言两种(特殊情况下,也还有其他侵权类型)。这个说法只是他一家之言,该意见陈述不一定正确,胖东来就认为是错误的。但观点错误,属于网友对社会事件的公评,胖东来作为一家大企业,应该有容忍的义务。(作者 贾阳 罗立璇)#经济学家宋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