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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辉   / 04月30日 19:42 发布

#停车费乱象# 许多地方将路边停车收费权交给城投公司或其下属企业运作,是特定历史时期和地方政府财政压力的产物,但这也带来了诸多问题。第一,尽管是国资背景,但城投公司作为企业,其运作目标常常包含利润或维持自身运营、偿还债务的需求。当停车费收入成为其主要或重要收入来源时,它们有强烈的动力去最大化这部分收入。这直接导致其将停车费视为“增加地方收入的手段”,甚至可能过度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而非以管理和效率为;第二,停车费一旦进入城投公司的账户,其收支明细往往不对公众公开,资金的具体用途模糊不清,甚至可能被挪用于与交通、停车毫不相关的项目或被内部消化。这极大地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引发广泛质疑和不信任,认为政府将公共资源“变现”给自己的“钱袋子”,而非服务于民;第三,城投公司以营收为导向的管理,可能导致停车服务质量如指引、收费规范性、投诉处理等不佳,甚至出现乱收费、掠夺式收费等乱象,这与最初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的目标背道而驰。总之我认为,从法理、经济学和公共利益最大化角度看,停车费作为占用公共道路资源产生的收入,理应归入政府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优先用于道路养护、交通管理、停车设施建设和公共交通发展等相关公共服务支出。这最符合公共财政的透明、规范原则,亦最能保障停车费用于其应有的公共目的。#经济学家宋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