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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 / 2024-10-09 19:53 发布
很多在完善的注册制下
早该淘汰的垃圾公司仍然未退市。
这些公司的大股东和高管只有一个执念,
就是把公司高价拼命抛售给股民
自己拿钱走人。
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不加约束,
任何一次股市的上涨,
都成为他们套现跑路的良机。
这是看似合法,但却极为不公的。
上市公司的义务
就是为社会和股东创造价值,
如果做不到
就退市,换能做到的,
而绝不应该是做不到,却高价抛给股民。
减持的权利,只有在充分公允的定价,和创造价值的前提下,才能行使。
现在垃圾公司的肆意减持,是钻了现有制度的漏洞
在成熟资本市场,垃圾公司大股东基本没有高价减持机会,就已经淘汰退市了。还得搭上一堆手续费。到A股,只要混上市就完事大吉。这是一定要改变的,否则没有牛市。
营长呼吁:
在注册制改革完成前,
大股东减持
应采用历史新高减持法。
如果当年没有创历史新高,一律不得减持。
按这个标准,这周公告减持的垃圾公司,
将一股都卖不出去。(陈营长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