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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新规如何理解
守望高新 / 05月27日 09:13 发布
减持新规出来了,有人说是全世界最严格的减持规定,这个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不知道其他国家减持的规定。
我们不是大股东,对这个规定可以不太关注,但是这个规定会极大影响二级市场,所以有必要了解一下。
减持新规全文如下:
全文来说,理解比较难,且很关键的是,下面红的第十条,第一款。
我试着解读一下,有语文水平好的帮我把关看看,我理解的对不对。这点对大家都很重要。
关于红的条款,我理解的是:
第一,以连续三年为一个考察期,三年来每年均未分红不能减持。其中含有一年,或者两年亏损,没钱分红,但是有一年盈利了,分红了也可以减持。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当然没有钱分红,就不能减持。
第二,三年有分红但是分红数不超过净利润为正数年份总和的30%不准减持(负净利润年代不纳入汇总)。可以某一年分红低于当年的20%,但是三年拉通看大于30%即满足可以减持条件。
第三,规则说的是净利润,不是指扣非净利润。这点避免了那种通过做假账变卖资产把业绩搞成整数,逃避分红的漏洞。
总之,应该按照最近三年去考察,考察期是最近三年。把三年当成一个连续考察期,或者简单的把三年当一年去理解。连续亏损三年公司因为没钱可以分配,所以肯定不能减持。
比如最近三年,
第一,连续亏损两年,第三年盈利,但是分红大于当年净利润30%也可以减持。
第二,或者第一年盈利,第二,三年亏损,但是第一年分红大于30%也可以减持
第三,中间一年分红大于30%可以减持。
再举个列
第一年,净利润一个亿
第二年,净利润负一个亿
第三年,净利润一个亿
那么分红应该大于6000万,就可以减持。如果我以上的理解正确,那么这个减持新规确实不错。
根据新规会出现以下现象,
第一,垃圾公司,大股东无法套现减持,主动破罐子破摔,有主观想退市的愿望,因为反正不能减持,对他们来说,背负一个上市公司名声毫无意义。存在恶意退市的可能,持有垃圾公司就麻烦了。
第二,从市场炒作角度看,垃圾公司不能减持了,那么流通筹码就那么多,又有利于二级市场炒作。
以上两个现象是矛盾的。
第三,对于最近几年有业绩,又分红满足条减持条件的被错失了公司,导致破发,破净了,这类公司大股东要减持,势必要主动把股价做到净资产和发行价之上,我们可以重点关注有业绩的,破发破净的,因为这类股,大股东有把股价做上去的强大动力。
我们要回避连续亏损公司,大股东很可能摆烂,希望退市的公司。
以上理解,对吗?
总体感觉如此重要的文件,原文应该不应该吝啬文字,应该说的更详尽点,避免误读。
客观讲减持新规还是不错的,如果再有对违规减持没一罚三,那就更完美了。且从今天实行,堵上了大股东恶意抛压的时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