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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永不加赋的太平盛世背后

黑郁金香   / 05月14日 08:25 发布

  以下摘自网络

  永不加赋的太平盛世背后

  1898年,大清光绪二十四年,按照干支纪年又称戊戌,正当康有为上书要求变法的同时,湖广总督张之洞刊行了著名的《劝学篇》,核心内容之一是教导国人忠于朝廷。为此张之洞列举了大清超越历代王朝的十五项仁政,其中首屈一指的是“薄赋”——老百姓纳税少,主要证据就康熙五十一年(1712)昭告天下的“永不加赋”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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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五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玄烨史无前例地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中国古代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一是农田的土地税(田赋,也称田税),二是针对成年男性的人头税(丁银),统称地丁钱粮。圣祖的“永不加赋”政策,意味着今后不管增加多少人口,人头税总额保持不变。也就是说,清政府做出了一个超越汉、唐、宋、明的庄严承诺:只要一个家庭拥有的土地数量不变,需缴纳的赋税就永远不会增加。如果真是这样,大清的确可以算是中国历史上最关爱百姓、最仁慈的朝代。

  正确认识清代“永不加赋”国策的前提,是弄清楚康熙时期的赋税是否属于“轻徭薄赋”。中国历史上,每次王朝更替,一般都存在一段相对轻徭薄赋的时期,汉、唐、宋、明莫不如此。然后逐渐层层加码,税外有税,最后民众不堪忍受,王朝崩溃。取而代之的新王朝又开始同样的历程。而清朝是个例外。它摆脱了王朝周期律,直接继承了明朝末年的重税。

  满洲入关之初,非常重视政治口号。在官方的政治宣传中,清兵入关是为了替明朝皇室、臣民复仇,平定李自成等残酷对待百姓的“流寇”。同时,朝廷强调,明朝末年赋税繁重,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为了解生民于倒悬,顺治初年宣布全面废除明末加派的“三饷”。

  但从顺治四年(1647)开始,万历年间加派的“辽饷”改头换面,悄悄以“九厘银”的名义进行征收。此外,清初还新增了一些明代没有的苛捐杂税,又因为物价大幅上涨,赋税相应水涨船高,使得清初田赋不仅远远超过万历前期还没有加派辽饷时的法定数额,甚至高于万历末年的赋额。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了康熙时代。

  更糟的是,清初的赋税收入,绝大部分被朝廷拿走了,地方经费大幅压缩,地方政府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窘境。国家赋税由地方征收,交朝廷的称为“起运”,留给地方的称“存留”。满洲入关后,连年大幅削减存留。顺治四年(1647),堂堂总督,每个月可支配的各种办公经费合计仅五十四两银子,而知县才区区八两。到顺治九年(1652),又砍掉了近一半,总督也只剩下二十九两。地方没钱,但朝廷交办的任务丝毫不能打折扣,否则会遭受百般凌辱,多有地方官员因此愤而自尽。

  康熙三年(1664),李自成余部李来亨在湖北茅麓山被围自焚,全军覆没,军事征服全面结束。但朝廷并没有停下对地方极限施压的脚步,康熙五年、七年甚至进一步大幅下调存留比例,康熙七年留给地方的赋税仅为6.4%。这一年,总督每月只能拿到八两办公费,知县才一两。地方政府除了关门,似乎没有别的选择了。在群臣苦苦劝谏下,圣祖仁皇帝终于大发慈悲,同意从康熙九年开始,将存留银恢复到13%左右。

  不久,吴三桂等三藩叛乱,刀兵再起。历时整整八年的三藩之乱,延续到康熙二十年(1681)才平定。在此期间,仅剩的地方经费(包括官员的俸禄)几乎全数被国家征用。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还必须维持正常运转,否则官员会被治罪。可想而知,地方官员只能使用非法手段,向老百姓摊派。

  清代官员的俸禄极低。一品高官,法定工资每月仅十五两银子,最低的九品官则不到三两,在清初不过比普通体力劳动者一月劳作所得略高。因为官员俸禄来自赋税,朝廷以此自我标榜,宣称俸禄低微意味着老百姓可以少纳税。如果只是最低条件下维持单个人的生存,哪怕九品官,俸禄也完全可以满足这一要求。可事实上,即便官员全是大公无私的圣贤,也没有办法在这种情况下维持生计。做官需要基本的体面,必不可少的开支比普通人大得多。和朝廷宣传相反,低俸意味着最清廉正直的官员也必须依赖非法收入,才能以清贫的方式养家糊口,才能让衙门保持运转。至于饕餮之徒,则可以借机堂而皇之地鱼肉百姓。

  康熙八年(1669)六月,监察官员御史赵璟给刚在上个月擒拿鳌拜、真正开始亲政的皇帝上过一道奏章。他举例说,一个七品知县,每个月工资刚好三两整。一家人一天粗茶淡饭,加上喂养马匹——清代官员只能私车公用,就需要五六钱银子。“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费,尚有二十余日将忍饥不食乎?”直接跟老百姓打交道的县级官员,势必“取之百姓”。县级以上的府级、省级官员,不直接管理百姓,没法直接伸手向百姓要钱,“势必取之下属”。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都得通过县级官员,让百姓买单。

  一开始官员们出于不得已,向百姓摊派或接受下属贿赂,数目不大,只是为了维持生存和衙门运转。日久天长,非法收入日积月累,数目越来越大,一旦揭穿,就是重罪。既然两袖清风也得冒这么大的风险,很多官员索性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于是上下串通一气,“下官行贿以塞上司之口,上司受赃以庇下官之贪,上下相蒙,打成一片”。

  到了康熙末年,低俸问题甚至大大恶化了。地方行政经费长期严重不足,各省普遍要求官员捐俸禄,衙役捐工食银(即工资),填补开支缺口。也就是说,即便这可怜的微薄俸禄,官员们往往也拿不到手。

  这种情况下,康熙年间贪污盛行,官员极其,就毫不奇怪了——甚至常常有人以办公为名,将大家伙捐出的俸工银据为己有。

  三藩之乱平定五年后的康熙二十五年(1686),户部库存银两升至两千六百零五万两,超过了战前有据可查的康熙十二年(1673)的两千一百三十六万。很快,康熙三十年(1691)、三十三年连上三千一百八十五万、四千一百零一万两个新台阶。康熙五十八年(1719)达到最高点四千七百三十七万两。在盛世光环背后,由于以上讨论的原因,百姓生活一直很困苦。

  而地方财政的窘困,也日甚一日。地方官员往往挪用地丁钱粮,事后再想办法补上,最终负担还是落到了百姓头上。但再怎么压榨,民众身上能挤出的油水终究有一个限度。挪用公款补不上,造成亏空,成了全国地方政府的普遍现象。

  亏空的原因,圣祖一清二楚。还是康熙四十八年,玄烨在上谕中承认,地方存留除了一减再减的俸工银,“一丝一粒,无不陆续解送京师”。如有拖欠,绝不放过,非补齐不可。“州县有司,无纤毫余剩可以动支,因而有挪移正项(即地丁钱粮)之事,此乃亏空之大根源也。”亏空的普遍存在,是吏治败坏的猛烈催化剂。既然亏空是因公所致,就借公用为名,中饱私囊。

  更有甚者,一些别有心机的巧宦发掘出了亏空的妙用,蓄意制造亏空。比如手气不好,抽到贫困地区(为了彰显公平,清代继承晚明弊政,抽签分配中下级职位),为了尽早离开没有油水的地方,聪明人会挪走部分国库钱粮,造成本来并不存在的亏空。等因此被革职后,马上补齐亏空,恢复任官资格,然后一力钻营富裕地方的美缺。再如清代各榷关的长官(称监督)都是有名的肥缺,按规定任期只有一年。人心不足蛇吞象,眼看任期将尽,金饭碗指顾间易手于人,饕餮之徒急中生智,谎称亏空,申请留任,要求填补完亏空后再走。康熙末年,蔚然成风。

  这就是胤禛继位时面对的太平盛世。这位有清一代唯一一位不以玄烨为然的皇帝,毅然决定推行其父坚决拒绝的火耗归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