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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彪财经 / 03月10日 21:56 发布
对此,田轩建议打破规定减持时间限制,将约束周期拉长,以上市后累计净利润和分红金额作为大股东减持的一个约束指标,并分板块设置多层次减持约束制度。
而对于成长性科创板块上市公司,他建议要求上市公司累计净利润未能超过累计融资金额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对于主板上市公司,他建议需要更为严格的约束,要求上市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能超过累计融资金额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田轩表示,从交易制度看,我国现行的T+1交易制度已无法满足全面注册制背景下健康投资生态构建的需要。田轩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试点逐步恢复T+0股票交易制度,“可在主板市场蓝筹股试点并逐步扩大T+0交易制度范围。先行在个人投资者中试点T+0,成熟后再向机构投资者过渡;先行试点单日单次T+0,成熟后向单日多次T+0过渡,直至完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