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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结构产品发生集中敲入,对股市影响应该怎样解读?
郭施亮 / 01月22日 09:17 发布
A股市场创新品种有不少,但更多的创新品种更倾向于机构投资者或者大户投资者,普通散户的风险对冲工具却很少。这样一来,资金量很小的散户投资者,很难通过市场赚钱,在风险对冲工具以及信息披露方面,也显得明显逊色。
今天跟大家谈谈近期很火的结构产品。结构产品并非来自国内,而是从海外成熟市场引进来的,引进时间大概是2018年前后。
前几年股市表现比较平稳,结构产品很少触发下敲的风险。随着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的走势,部分结构产品开始触发了下敲的风险。
结构产品本身是一种场外衍生品,它也是一种“障碍期权”,并提供了一种下跌保护机制。一般来说,结构产品会设置一个“敲出价格”,一个“敲入价格”,一旦相应的价格跌破了敲入价格,也就会产生出“敲入”的风险。
按照过去的操作经验,大概可以总结出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结构产品在到期前没有发生敲入,也没有发生敲出,那么对投资者来说,将会在到期日取得约定的投资收益。一般来说,结构产品约定的收益率比较高,远高于同期市面上的理财品种。
第二种情况,在到期日之前,结构产品提前发生了敲出的风险,那么该结构产品将会提前结束。对投资者来说,因该产品提前触发敲出价格,所以按照敲出的时间计算出相应的投资收益率。
第三种情况,结构产品先发生了敲入的现象,但在到期日之前触发了敲出,那么投资者依然可以获利,并按照敲出的时间计算出相应的投资收益率。
第四种情况,如果该结构产品触发了敲入,却在到期日之前始终未能够实现敲出,那么这个时候,投资者是否发生亏损,取决于两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该结构产品只发生敲入,并未发生过敲出。
第二个条件是到期价格低于期初的价格。
当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发生,那么投资者将会发生亏损。换一种角度分析,如果属于上述的情况,只要到期价格高于期初价格,那么投资者依然可以保障本金安全。
由此可见,在上述四种情况中,投资者只有发生一种情况才会发生亏损的可能。假如在投资结构产品的过程中,投资者动用了杠杆,那么当触发“只敲入,未敲出”以及“到期价格低于期初价格”的时候,投资者可能会发生大额亏损,甚至影响到本金安全。
因其约定收益率比较高,且投资门槛比较高,所以深受部分机构投资者以及大户投资者的参与。在市场行情处于上涨或者震荡期内,投资结构产品的风险不大,投资者可以获取可观的投资收益率。但是,当市场行情出现单边下跌走势,尤其是非理性的下跌行情时,那么结构产品的投资风险也会被迅速放大。
目前不少结构产品对标的是中证500和中证1000指数,当部分资金触发“敲入”的时候,仍不代表已经确认亏损。关键要看到期价格是否低于期初价格。换言之,一旦资金触发“敲入”,且处于密集到期的状态,同时到期价格低于期初价格,那么这些资金可能会一定的亏损风险。
不过,针对结构产品的敲入到期风险,也有相应的应对策略。例如,投资者可以申请延长存续时间,增加纠错机会,或者,趁市场处于估值低位附近,重新开一份新的协议,待市场开始触底回升之际,弥补之前敲入到期的亏损。
A股市场在年初出现了加速调整的走势,其实未必是坏事。市场趁机加速挤压泡沫、压缩杠杆,或为新的一年行情回暖做铺垫。不过,市场底是市场自我调节的结果,本身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测性。对不熟悉的投资品种,普通投资者还是谨慎关注,不了解规则不熟悉运作模式的投资品种,稍有不慎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确定的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