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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在给“答案”ing

空空道人   / 2023-11-12 13:08 发布

很多事在给“答案”ing

沪深交易所修订转融通指南 杜绝“高瓴”式混淆概念涉嫌违规行为

记者注意到,11月8日、10日,沪深交易所针对转融通问题,修订了一系列交易业务、自律监管指南。其中,对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导致持股低于5%的,仍按归并计算后的持股比例予以相应规则约束,即不得违规减持、不得短线交易、不得进行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同时,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十大股东、十大流通股东,都要说明报告期初、期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票的数量和比例。由此进一步提高主要股东转融通股票出借情况的信息披露透明度。


实话实说,这是好事,为啥要用“指南”?说明不是所有人都是律师,苦涩难懂的法条确实需要一定的指南。

几个“不得”挺清楚的,但是最后有个“不得进行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就实在是猛一看就觉得这有意义吗?这等于说不得炒自己家的股或者说要问一下这个标的的融资融券是有范围的吗?因为之前有砖头解释说这个融券交易不等于减持,那说明融券是合规的,既然合规,为啥超过5%的不可以?至少有点不明白这个。

但能看得出来,限售股还是可以融券的!这恐怕是很多人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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