戾气是人心的暴躁,借助于网络,戾气并没有减弱,这也使得人们上网时能够感受到不那么平和和舒服,很容易上头、失去理智的负面情绪。
为什么人们越来越容易愤怒而走极端,我们不烦从一些暴力事件中看出苗头。
(1)
先看三起最近发生的恶性刑事案件。
第一起发生在2021年9月13日,湖北高照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薛某某(30岁)被雷某某(45岁)在武汉市高新区新竹路法律维权中心门口当街以管制枪射杀。据警方的案件说明,雷某某酗酒后将枪藏于一个长网球拍内射杀薛某后在路边拦截抢劫汽车逃离。雷某某是因为自家房产被法院强制拍卖而心生怨恨,遂迁怒于执业律师。
第二起发生在9月13日,瑞安市塘下镇公路上,孙某驾驶一辆汽车碰撞了电动摩托车人员,便下车在其后备箱拿出长棍戴上了手套,将被撞人员当街活活打死后驱车逃离现场。警方通告称,孙某是因为情感纠纷后驾车当街行凶的。
第三起发生在9月8日上午,刘某乘坐出租车后坐在副驾,途中多次调整坐姿,左顾右盼,抽出随身水果刀疯狂刺向正在开车的出租车司机张某。幸运的是,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京珠高速的两位民警施救保住性命。而从车内摄像头显示,刘某属于蓄意谋杀。
不难看出,这几起犯罪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都是有明确的杀人动机的极恶分子对无辜的人行凶,这其中,枪杀犯罪有着特定针对对象;而棍杀和刀杀犯罪者则是无差别行凶。
愿逝者安息,伤者康复。愿天网恢恢,正义永驻。
(2)
其实,我一向不愿意看到一些个别的刑事案件的新闻,更很少在朋友圈转发或者评论。个案就是个案,可以吸取教训,但是不要一般化,这个是独立思考的前提。
其实,我一直清晰明确“媒介现实”和“社会现实”的界限。多数社会新闻就是稀奇的、不常发生的小概率事件,就像是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网上的刑事案件总是能快速成为平台讨论热点,这是因为人们恐惧而产生关注。
当然也有一些恶性刑事案件被不良动机的人利用、消费、个案放大化来渲染我们现实环境如何如何、加剧人与人之间对社会安全感的质疑。我曾写文章呼吁,对恶性刑事案件的传播和舆情予以把控;果断处理一些有违新闻伦理评论和带节奏的账户。
从上述三位受害者毫无防备地飞来横祸来看,施暴者都有严重的暴力倾向,而且他们都是“无能的”——无法克服真正困住他们的障碍,滋生出的戾气,并不是来自受害者有什么过错或者与他们有何深仇大恨,犯罪者只是要让一股报复的戾气发泄出去,至于造成什么严重后果,他们似乎并没有在考虑范围之内,发泄在哪个身上,哪个人倒大霉。
第一个案件之中雷某某将怒火发泄在居中按法规处理的律师身上,有律师非常气愤说,“在雷某犯下如此滔天巨恶,到时候依然还需要律师为其做法庭辩护”,罪犯对于法律工作者并无起码的尊重,而视为自己房子被法律强制拍卖的仇敌,没有反省自己的理财能力或不善经营,更没有自己去筹划赚钱的计划。就是一味破罐子破摔。
这使我又想起去年也有一位湖南法官周某因为秉公办案,案件败诉一方是一位他的中学同学向某,由于周某不包庇、拒收了向某的财物,向某就乔装为小区保洁员埋伏在电梯口将这位善良的法官持刀杀害了。
罪犯雷某和向某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点——就是他们觉得犯了事被法律执行的时候自己没有问题、无辜的,凭什么司法人员或者律师不偏袒自己,那就是和自己作对,所以他们必须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当有了这种极端的想法后,他们决定去打击报复时候又是行事周密的,蓄意的。
这是一种很典型的反社会症状,这样的人往往在“敌友不分”、“是非不分”的情况,对保护人们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执法人员痛下杀手。而这种人其实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这种人即使犯了错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不会认为是自己有问题,而是有人迫害他;继而为了逃避这种他不想受的惩罚而去犯更大的罪。因自私而走向偏激。
而在第二起案件和第三起案件其实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所遇到不爽的人进行无差别杀害,并且让他们鼓起勇气的是他们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需要爆发和发泄不满,而他们所报复对象却是那些没有防范的、社会最弱势的人。这充分暴露了他们的虚伪和人性恶。
我更是非常鄙视那些有意突出犯罪人员性别的带节奏的女拳评论,他们打性别牌,炮制了一堆仇男、恐男、厌女、恐女的话题且基本依附对刑事案件的渲染上,处心积虑地挑拨离间煽风点火,利用心理暗示和蛊惑更多人报复社会,发泄仇恨。
(左图为女拳早期蛊惑和挑唆图,右图为豆瓣鹅组关于暴力词汇,另外关于搜索“报复”,有3947条帖子,基本上是散步仇恨、恐惧、报复等作为常规女拳主题)
这也是为什么遇到走极端、有暴力倾向、容易情绪激动、戾气很重的人,一定要绕道走,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网上。
(3)
人们日益严重的戾气、走极端,除了有网络情绪“愤怒”最吸引流量外,不能用一句“垃圾人”解释,实际上是与他们的思维和精神的“双重缺陷”有关的,既缺乏独立思考和自我反省能力,也缺乏善良和同情的精神。
大家不烦去观察下,那些戾气、暴力分子有一个典型特征就是跟着情绪走,并依靠情绪获取大量自我佐证情绪是对的,对与情绪之外的大量事实予以自行屏蔽,从而逐渐陷入到了仇恨和极端之中,从而缺乏基本是非观,更谈不上独立思考能力、自我反省能力;这是一种“自我洗脑”的机制。
《中庸》有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喜怒哀乐就是人的情绪状态,独立思考问题或者处理社会关系不情绪化,不预设倾向性就是“中”,想问题做事情能客观、做到点子上就是“和”。中和,是国家的根本和宗旨,要努力达到中和的境界,这是和天地万物和谐共处的大道。以前古人称咱们国家为“天下”(也有称中国的时候,则是相对诸侯国而言的)。
由此观之,那些偏激、极端、充满暴戾之气的人并不是(文化意义)中国人;已经偏离了中国人待人接物中和为贵的精神气质,而成为了某种极端概念或偏激情绪的“工具人”。
在《觉醒时代》中的辜鸿铭演讲中国人的精神时说,“在我们中国人有其他任何民族都没有的、难以言喻的东西,那就是温良。”
他并不认为温良是温顺或者懦弱。他说,“温良是一种力量,是一种同情和人类智慧的力量,我们中国人之所以有同情的力量,是因为我们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生活在一种心灵的生活里。”如今听起来依然如黄钟大吕。
在当时“向西看”的浪潮里,中国人已经失去了文化自信,而现在来看,辜鸿铭应该是在西洋长期生活之中感受到了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的社会中没有温情,只有理性的算计,而没有心灵的和谐的大觉悟。强烈的文化对比差异,让他皈依并捍卫起中国人独特的精神气质。
从戾气横行的社会,其实我们愈发感受到辜先生的睿智和精到。
衡量一个人是否具备文明的特征应该是对弱者采取同情帮助。
郭继承老师说,“看到一个国家遭遇欺负或者受穷,中国人思维方式是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而西方人想到的是怎么去勒索一把。这就好像在马路上看到一个老太太摔倒了,过去搀扶一把,是中国人;看到老人摔倒了,跑过去踹一脚,抢光他身上的财物就是西方人。”中国人注重精神品德,而西方人注重利益结果,正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这一点我丝毫不怀疑,上述犯罪分子本身失去了中国人精神,却在个人自私主义、极端仇恨主义的陷阱之中爬不出来,因而更容易产生一种“霸道”思想——那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谁拦我的道,我就灭谁。这种偏激极端的思维方式,必定延伸出无数罪恶;又限于他们的能力或者特定场景,他们能够祸害的就是他们所遇到觉得很不爽的、能够设法加害的人。
而弄清楚这种危害(包括网络暴戾之气)最好办法,就是把作用机制和道理讲明白。
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政府无论怎么宣传和强调爱国都不为过分的地方,因为一个爱国的人,会去热爱自己的文化,也会爱自己同胞,这是一种“物与同胞”朴素感情,能够生其同情心和怜悯心,逐渐在内心种下“温良”的种子;而不会想办法把社会上的人当做手段、若手段不能应用就予以暴力方式给予对付。
对暴戾之气的网络治理不容忽视、刻不容缓,对中国人中和、温良的精神的感召、润心,与法治的彰显,是社会教化的必须。
以上。
▼作者简介
靠谱的阿星(李星),:靠谱的阿星,《媒体化战略》一书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