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球APP 高手云集的股票社区
下载、打开
X

推荐关注更多

柴孝伟

买进就值,越来越值,时享价...


邢星

邢 星 党员,国...


石建军

笔名:石天方。中国第一代投...


揭幕者

名博


洪榕

原上海大智慧执行总裁


小黎飞刀

黎仕禹,名博


启明

私募基金经理,职业投资人


李大霄

前券商首席经济学家


桂浩明

申万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


宋清辉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官方账号...


banner

banner

科华生物的幸与不幸:子公司业绩暴增10多倍 股权收购远期合约爆百亿风险敞口

天府财经网   / 2021-08-23 22:27 发布

在上市公司并购案中,因收购标的业绩不达标引发纠纷的情况很常见,但因标的公司业绩暴增导致纠纷的却很少见。科华生物(002022.SZ)就遇到了这种“幸福的烦恼”。

近期,科华生物卷入了一场百亿仲裁官司,公司部分资产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核心子公司面临失控,起因便是其收购的2家公司于2020年业绩暴增10多倍。

福兮祸所伏。收购标的业绩暴增本是好事,但对科华生物来说,却成了“天价”陷阱,这与其当时选择的收购方式有关。

01

分期收购

2018年6月,在市场一片质疑声下,科华生物斥资5.54亿元,收购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苏州天隆”)2家公司(二者合称“天隆科技”)各62%股权,并约定在2021年内,转让方有权要求科华生物受让剩余38%股权。届时,标的公司整体估值按下列两者孰高为准:

  1. 9亿元;

  2. 标的公司2020年经审计扣非净利润的25倍。

资料显示,西安天隆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分别为17.88万元、-501.53万元和-154.14万元。

同期,苏州天隆净利润分别为-178.32万元、-116.85万元和-328.41万元,连续3年亏损;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苏州天隆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259.74万元。

根据当时的评估报告,西安天隆100%股权、苏州天隆100%股权的评估值分别为5.2亿元、2.5亿元,合计7.7亿元。

2018年并购完成后,科华生物实现对天隆科技的控股,并给予其在研发、市场、渠道等全方面的支持,双方协同发展的优势逐渐显现。

2019年,天隆科技业绩大幅增长,实现净利润8984万元。

2020年,因赶上了疫情风口,在分子诊断设备方面处于领先水平的天隆科技业绩进一步爆发,当年实现扣非净利润11.06亿元。天府财经网注意到,其中西安天隆2019年净利润仅7886.22万元,2020年达到10.86亿元,增长12.77倍。

科华生物的幸与不幸:收购公司业绩爆表 远期合约爆百亿风险敞口

如此一来,按照扣非净利润的25倍计算,天隆科技100%股权估值达到276.5亿元,相比2018年7.7亿元的评估值,高出268.8亿元。

而根据2018年交易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天隆科技原股东有权要求科华生物以276.5亿元的整体估值,受让标的公司剩余38%股权,即交易对价达到105.04亿元。

2021年5、6月,天隆科技原股东来函要求科华生物履行上述约定。但科华生物显然难以接受。

科华生物认为:2020年受新冠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天隆科技的收入和利润均出现了爆发式增长,该项增长情况已超出了各方在签订《投资协议书》时正常可预见及可预测的范围;在此情形下,上市公司作为受不利影响的一方,依法有权要求重新协商,以变更或者解除“进一步投资”交易条款,且上市公司也已向对方提出了重新协商的要求。

但对方到口的肥肉岂能轻易放弃?

02

兵戎相见

天隆科技原股东遂提请仲裁,并先行冻结了科华生物部分银行账户、查封了涉争议公司的股权。

原股东的仲裁请求包括:

  • 科华生物按照《投资协议书》约定条款,即以105.04亿对价收购天隆科技剩余38%股权,并支付相关违约金10.55亿元;

  • 如若不成,原股东有权按4.62亿元回购已转让的股权;

  • 再若不成,则解除《投资协议书》恢复原状,原股东返还科华生物相应的投资款4.62亿元;

  • 本次仲裁案全部仲裁费用,以及原股东因本次仲裁支出的律师费用由科华生物承担。

科华生物称,正在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积极做好各项仲裁准备工作,并将提出仲裁反请求。

与此同时,原股东已向西安市未央区法院申请对科华生物的部分财产进行保全。法院已做出相关裁定,包括冻结科华生物一系列银行账户、查封其持有的天隆科技股权。

除了财产保全,原股东还申请了行为保全。未央区法院裁定:在上海国际经贸仲裁委SDV20210578号仲裁裁决书生效前,科华生物不得行使所持西安天隆62%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不得通过其委派的董事、监事对西安天隆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在内的高管进行变更。

值得注意的是,天隆科技已是科华生物的重要业绩支柱。天府财经网粗略计算,2020年,天隆科技为上市公司贡献了101%的净利润。因此,一旦失去天隆科技,科华生物的业绩将很难看。

有分析认为,科华生物近年来不进反退,在设备、试剂以及内部管理上都比较落后,市场也正在被其它同行瓜分。

科华生物的幸与不幸:收购公司业绩爆表 远期合约爆百亿风险敞口

不仅如此,105亿天价仲裁案还导致科华生物与圣湘生物(688289.SH)的“联姻”告吹。

8月5日晚,圣湘生物、科华生物、格力地产(600185.SH)齐发公告称,格力地产全资子公司珠海保联终止向圣湘生物转让科华生物股权。有分析称,终止交易与上述仲裁案有关,因为圣湘生物收购科华生物股权,正是看中了其子公司天隆科技。

目前,科华生物已向未央区法院提交《保全复议申请书》,请求解除上述《民事裁定书》中的相关禁令。

法院是否予以支持,当然要看科华生物占不占理。

03

情势变更?

科华生物拒不履行按《投资协议书》约定收购天隆科技剩余38%股权的义务,理由是:受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天隆科技2020年收入和利润出现的爆发式增长构成了法律规定的“情势变更”情形。

那么,何为“情势变更”?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

按照“资管学录”的分析,本起纠纷是否属于“情势变更”,需要回答几个问题:

  1. 本次股权交易的基础条件是否发生了重大变化?利润发生巨增是否属于重大变化;

  2. 此种变化是一时变化还是持久的变化?是当年利润变化,还是以后年度同样变化;

  3. 疫情发生是否属于商业风险?未来发生疫情的可能性是否需要纳入交易当事人的商业考量;

  4.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完全无法预见疫情或疫情的影响?这种预见是准确预见,还是一种模糊预见;

  5. 继续履行合同是否对一方明显不公平?何谓明显不公?

而从实际情况来看,2020年疫情的爆发让体外诊断企业赚得盆满钵满,但如今随着疫情趋于稳定、全球积极推进疫苗接种、疫情进入常态化,新冠检测产业也趋于平静。

根据科华生物2020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西安天隆、苏州天隆2021-2025年的预测营收增长率分别为-11.8%~22.19%、-18%~31.89%,预测净利润分别为9.46亿~17.23亿、1.34亿~5.78亿。显示经过2020年的爆发式增长后,业绩趋于稳定。

无独有偶,华大基因(300676.SZ)近日在互动平台表示,上半年因全球新冠核酸检测试剂和服务单价下降,公司基于新冠相关的精准医学检测综合解决方案收入较2020年同期有所下降。

更加依赖于核酸检测试剂单一业务的“抗疫第一股”圣湘生物,则在短暂风光过后遭到市场用脚投票,年内股价下跌三成,市值已较2020年8月上市首日跌逾1/4。

天府财经网注意到,圣湘生物2020年76.6%的收入来自核酸检测试剂,到了今年一季度,公司营收、净利润增速双双放缓。

04

风控不对等

“资管学录”指出,从科华生物百亿仲裁案已公开案情分析,在上市公司收购业务中,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首先,本起收购涉及分期,并对第二期交易约定了收购价格、定价方式,这实质上类似于远期合约。而股权收购远期合约潜藏的风险远远大于资金业务,除非价格可控、风险可控,股权收购不宜采用远期的方式,明股实债除外。

其次,交易条款需对等控制风险。而本次交易中控制了最低估值,保证了被收购方的利益,但没有控制最高估值,收购方存在潜在风险。如此一来,在出现类似疫情这种特殊经营环境的情况时,收购方面临的风险将不可控。

再次,单年度利润指标与交易估值挂钩不尽合理。单年度利润并不足以反映企业的全部价值,而实践中,利润特别是单年度的利润完全存在人为调整的可能。

站在公平和可操作的角度,分期收购中最好只约定排他的权利,具体估值可依据交易前特定时点的评估值或再行适时协商,如此更为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