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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开始新一轮反洗钱
王志强 / 2021-06-04 15:38 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通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特定非金融机构在从事特定业务时,应当参照金融机构的相关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增加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要求;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等纳入调查范围等。
此前,我国的反洗钱调查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领域,而此次《征求意见稿》将调查范围扩大至包括开发商、中介等在内的非金融机构领域,反洗钱监管再次升级。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反洗钱法的修订和完善,意味着从法律层面加强反洗钱监管力度。未来,相关金融和非金融机构都会加大在反洗钱方面的投入和风险监测力度。”
小贷公司、消费金融机构等
被纳入反洗钱调查范围
《征求意见稿》明确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包括从事金融业务的开发性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以及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等。
根据《征求意见稿》,特定非金融机构包括,提供房屋销售、经纪服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为客户代管资产或者账户、为企业筹措资金以及代理买卖经营性实体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贵金属现货交易的贵金属交易场所、贵金属交易商,其他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洗钱风险状况确定的需要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