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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拙政江南 / 2021-06-04 00:50 发布
本 公 司 董 事 会及全 体董事 保证本公 告内容 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 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7 号),该批复内容如下: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 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