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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银行,存款产品不能这样创新了!监管祭出"紧箍咒",六大方面严控规模乱扩张

大铭法度   / 2021-01-25 01:5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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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券商中国

作者:杜晓彤 


一些银行千方百计追求负债创新的经营思路,这次被套上了“紧箍咒”。


1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设六要素评估负债质量,并要求商业银行针对创新金融业务构建管理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防范过度追求负债业务扩张和短期利润。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认为,《办法》有三处亮点,一是拟对商业银行负债业务进行全面监管,包括商业银行内部负债质量管控体系、负债来源、成本和资产匹配性等;二是明确和强化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和计结息管理及规范吸储监管;三是对商业银行负债创新业务的“全流程”监管,坚决打击伪创新,强化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继资管新规、互联网小贷新规、互联网存款新规之后,此次《办法》出台补齐了商业银行负债管理的制度短板。”他指出,部分中小银行或将受到较大影响,其负债渠道收紧,相应的这类银行资产端也将面临调整。


根据《办法》规定,其适用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所开展的境内外、本外币各项负债业务。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外国银行分行也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要素考核负债质量


《办法》共5章33条,分别为总则、负债质量管理体系、负债质量管理要素、负债质量管理监督和附则。其中,《办法》从负债来源稳定性、负债结构多样性、负债与资产匹配的合理性、负债获取的主动性、负债成本适当性、负债项目真实性等六个方面明确了负债质量管理的核心要素。


六要素的设定各有其针对性。例如,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负债来源稳定性和结构多样性两要素是为防止商业银行因负债过度集中或大幅异常变动引发风险;负债与资产匹配的合理性要求商业银行提升负债与资产的匹配程度,防止过度错配;负债成本的适当性旨在防止商业银行因负债成本不合理导致过度开展高风险、高收益的资产业务等。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考虑到中国商业银行种类众多,规模和负债基础上存在较大差异,《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可根据本行业务特征与风险偏好,对应负债质量管理六性要素,在已列举定量指标基础上,差异化设置负债管理指标和内部限额。与此同时,《办法》与其他风险管理体系存在重合的部分,可不再单独确立。


此外,当发生挤兑、信用评级大幅下调、负债总量或结构异常变化、负债成本异常上升、流动性问题等重大事项时,商业银行应按《办法》规定,及时向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如果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另行报告。


《办法》指出,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和负债业务开展情况等,对商业银行负债业务质量的管理要素、监测与分析工具、信息披露、报告制度等方面提出差异化审慎监管要求。


合规在前,创新在后


近年来,商业银行创新类存款产品、互联网存款业务的监管态势日益趋严,就在不久前,监管部门亦直言“存款作为最基础的金融服务,理应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此次公布《办法》也一脉相承,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放在“金融创新”之前,对银行在负债端开展创新业务提出了严格要求。


《办法》指出,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负债业务创新管理机制,在引入新产品、新客户、新流程、新技术手段前,充分识别和评估其包含的各类风险以及对整体负债质量的影响,并制定相应风险管理措施。引入并运行后,应加强日常监测,定期评估相应措施的有效性,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金融科技行业研究人士苏筱芮表示,在数字经济时代,传统金融业务与新型科技业务日益交融,尽管科技助力金融业务能够提升流程效率,但亦不能忽视底层风险,尤其是以“金融创新”为名打擦边球,甚至谋取监管套利的行为。


“此次公开的《办法》为‘创新’正名,同时还指出‘合规’、‘审慎’是商业银行开展负债业务创新活动的首要原则,有助于引导商业银行合规发展。”她进一步称。


具体而言,《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将负债质量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并设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突出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不得设定以存款时点规模、市场份额、排名或同业比较为要求的考评指标,分支机构不得层层加码提高考评标准及相关指标要求,防范过度追求业务扩张和短期利润。


《办法》还明确,商业银行不得通过返利吸存、第三方中介吸存、延迟支付吸存、以贷转存吸存、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违规手段吸收和虚增存款。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吸收存款的,应当遵守相关监管规定。


“一些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揽储,存在地方法人跨区、违规抬高揽储成本、负债与资产过度错配等底层风险。”苏筱芮认为,《办法》对此类乱象划定红线,指出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执行存款利率和计结息管理及规范吸收存款行为等有关规定,为商业银行规范揽储业务提供了具体思路与实践参照。


周茂华指出,《办法》出台意味着,银行体系内的不规范负债行为和创新产品面临整改,短期看,对于网点多、负债渠道多、资本实力强、拥有品牌效应等优势的大型银行影响相对有限,但对于一些严重依赖互联网存款的中小银行负债渠道收紧,相应的这类银行资产端也将面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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