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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注册制改变的七条交易制度
王志强 / 2020-08-18 08:17 发布
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将于8月24日正式上市,创业板将会是20%涨跌幅了。
1,创业板新股,上市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
从上市第6个交易日开始,涨跌幅恢复到正常的20%。
2,创业板新股有临时停牌。
创业板上市新股,前5个交易日,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和60%,各停牌10分钟。
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盘中集合竞价。
3,所有创业板个股,涨跌幅全部变为20%。
从8月24日集合竞价开始,所有老的创业板个股,涨跌幅度也自动从10%全部调整为20%。
4、增加了盘后定价交易。
创业板盘后交易时间为:15:05至15:30。
盘后定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按时间优先原则,以当天收盘价为基准,逐笔连续撮合。未能成交的单子是可以撤单的。
盘后定价申报及成交纳入即时行情。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收盘价、盘后定 价交易当日累计成交数量、盘后定价交易当日累计成交金额以及 买入或卖出的实时未成交申报数量。
5,创业板新股上市第一天,就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也就说上市第一天,就可以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
6,新增股票特殊字母。
股票简称中标有字母N,代表股票上市首日。
股票简称中标有字母C,代表股票上市后次日至第五日。
股票简称中标有字母U,表示这家公司尚未盈利。
股票简称中标有字母W,代表股票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股票简称中标有字母V,代表股票发行人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
7,创业板增加ST风险警示。
创业板注册制之后,其他风险警示的,冠以ST。
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冠以*ST。
8,退市制度更优化。
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
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
还有2个必须要重点讲的,非常大的改变:
A,交易数量。
只能是100股或其整数倍,不可以101或者102股的买卖。
但是,当手头股票只剩下不足100股时,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创业板股票,限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
创业板股票,市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
B,挂单申报价格范围。
无论是不是无涨跌幅限制,买入申报价≤买入基准价的102%;卖出申报价≥卖出基准价的98%。
这个是非常多朋友会忽视的改变。
比如一只股票卖一价是10元,这个时候你挂的买单,就不能高于10元×1.02=10.20元。
比如一只股票买一价是10元,这个时候你挂的卖单,就不能低于10元×0.98=9.8元。
以前那种挂涨停板买入,和挂跌停板卖出的方法,就行不通了。
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限价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