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414 小市值转债配售潜伏的一点经验
小黑黑小小 / 2020-04-14 23:39 发布
今天很忙,晚上还在加班,实在没有时间复盘了,简单写一些知识笔记吧,看得懂的就拿走,看不懂的就乐呵乐呵。
可转债发行规定,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除外)上市公司发行转债,前一个经审核会计年度的净资产低于15亿的,需要提供担保。担保持续的时间非常长,基本上就是可转债的持续时间,一般要等到可转债持有人全部行使换股权或可转债本息金额完全付清后,担保才告以结束。
这种担保,除极少数条件下是信用担保或其它形式以外,大多数情况都是实控人用自己的股票进行质押。
那么我们就可以观察到,非创业板的、净资产低于15亿元的股票(通常也是小市值股票、转债),在发行公告前,通常会出实控人质押股票的公告,例子太多,举不胜举。
通常而言,净资产低于15亿元的上市公司(非创业板),在拿到发行转债的核准批文后,忽然公告实控人股票质押,在公告中注明质押原因主要是三种:
一是直截了当说明,质押是为了给发行可转债担保;二是直截了当说明,质押是为了认购配售的可转债;三是把质押原因写得含含糊糊,甚至东扯西拉。
以上三种情况,第一、二种可以直接判断可转债将于近期发行,第三种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判断。
例如百达精工2月13日拿到核准批文,3月3日公告大股东补充质押,原因是为发行可转债提供担保,3月9日公告发行转债;华体科技2月20日拿到核准批文,3月7日、3月24日控股股东两次质押股票,原因皆为认购配售可转债,3月27日公告发行转债;翔港科技1月3日拿到核准批文,2月5日实控人补充质押,公告中的原因是:“对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实际上它2月26日公告发行转债,通过查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以发现,实控人董建军2月5日这笔补充质押,其实就是为了担保可转债发行的。
大家都知道可转债的潜伏的时间相当不确定,许多人的潜伏,也就是为了公告发行那个交易日的高开(概率较大)。如果能够尽量缩短潜伏时间,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了解了这个知识之后,我们就可以重点关注那几只已经拿到核准批文的、非创业板的、净资产低于15亿元的待发债股票,等待公司实控人质押股票公告。
当然,还有一些公司,在实控人股票质押时并不及时发布公告,非要等到转债发行后,再回溯补充质押公告,那就没法潜伏了。例如天目湖2月26日公告发行转债,但它2月27日才出实控人质押股票公告。经查阅公告,质押期从2月25日开始生效,其实在转债发行公告前已经办好,非要晚公布几天,你也没啥办法。它2月28日又公布实控人和另一个股东再次质押股票,目的是为了认购配售的转债,这样迟来的爱,对潜伏自然就没有任何帮助了。
今天还在加班,晚上也没复盘,就简写这些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