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志国: 独立董事既不能成为“花瓶”更不能助纣为虐
韩志国 / 2019-12-16 15:40 发布
独立董事是一种“舶来品”,中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基本是“东施效颦”,徒有其表而无其实。上市公司天雷滚滚,财务造假大行其道,没见到一个独立董事拍案而起,也没听说哪个独立董事拂袖而去。为了自身的蝇头小利,大多数独立董事都选择摧眉折腰甚至助纣为虐。究其原因,是因为独立董事赖以存在的土壤和环境都已被污染。独立董事或者是退休的官员,可以为上市公司打通关系和关节;或者是知名学者,可以给上市公司带来“光环”;或者是高管的哥们儿或者闺蜜,可以在关键时刻为其呐喊助威。这些独立董事大都有一个共同的软肋:不懂业务或不懂财务。不要说了解和把握上市公司的发展趋势和创新能力,就是能够看懂财务报表的独立董事也寥若晨星。他们之所以愿意接受聘请,主要原因是为了经济利益。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由于独立董事的选任和薪酬都由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决定,因而独立董事对其“伯乐”都有程度不同的人身依附,这就是中国独立董事制度不可能成功的主要原因。独立董事要真正在人格和行为上完全独立,就必须把被严重颠倒的逻辑重新颠倒过来:独立董事应由股东大会选聘并只对股东大会负责,在选举独立董事时,控股股东应当回避;对独立董事应当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凡是容忍、默许甚至纵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应当罪加一等。独立董事应该成为上市公司的薪酬委员会主席,并由薪酬委员会决定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薪酬、奖励和惩罚并且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只有这样,独立董事才能在人格和行为方式上真正独立,独立董事制度也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