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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大松绑,这四种人面临大考验,看看是否有你
股海黑马 / 2019-11-15 09:09 发布
日前,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再融资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从证监会发布的具体修改内容来看,此次对再融资相关规则的修改其实是一次大松绑,这也是对A股市场的一次大考验。
此次对再融资规则修改的大松绑之意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取消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取消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45%的条件;取消创业板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的条件,将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将目前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数量分别不超过10名和5名,统一调整为不超过35名等等。可以说,此次对再融资规则的修改为上市公司再融资大开绿灯。
再融资规则大松绑为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提供了便利,对于一家努力向上的上市公司来说,这是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的。不过,再融资大松绑也是对A股市场一次大考验,A股市场各方面的参与主体,基本上都纳入到这个大考验中来了。
再融资大松绑首先是对上市公司方面的一次大考验。包括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董监高以及相关的中介机构都在考验之列,当事人的法律意识、职业操守、道德良心等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毕竟大松绑之后,对创业板公司盈利的考核以及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的条件都被取消了,股市基本上就变成了上市公司的提款机,上市公司只要想要钱,就可以通过再融资的方式到股市来提取,股市的资金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哪怕上市公司不差钱,也可以将股市的资金大量融进来,用于投资理财,或直接闲置起来。这种情况在目前的上市公司之中是不乏先例的。毕竟股市的钱不圈白不圈,既然再融资大松绑,这种白圈的事情又为何不圈呢?何去何从,这对上市公司来说显然是一个大考验。
再融资大松绑对监管者也是一个大考验。再融资大松绑了,利益输送也就更方便了,对此,监管者能不能监管到位呢,能不能杜绝利益输送的行为发生呢?比如,将非公开发行的对象统一为不超过35名,这意味着参与者所要承担的市场风险降低了。同时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和锁定机制,将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折改为8折;将锁定期由现在的36个月和12个月分别缩短至18个月和6个月,且不适用减持规则的限制。并且还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的规定,即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但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为战略投资者等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这一系列的调整就为利益输送创造了条件。上市公司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行为,这就是监管部门需要紧盯的事情。
再融资大松绑对立法者也是一个大考验。再融资大松绑之后,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容易了,同时进行利益输送也挺方便的,在这种情况下,就不排除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们会做出一些违法违规的事情。虽然监管部门会对此作出查处,但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这种查处基本上都是挠痒痒,对上市公司及其有关当事人构不成实质性的惩处。这种查处根本就起不到震慑违法犯罪者的作用。因此,要有效打击再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就必须要有严刑峻法来保驾护航,因此,再融资大松绑对立法者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股市的立法工作能否跟上再融资大松绑的需要呢?
此外,再融资大松绑更是对投资者的一次大考验。再融资大松绑进一步凸现的是股市的融资功能,特别是创业板再融资甚至将盈利的考核条件都取消了,包括上市公司可能向某些参与定向增发的机构投资者以及战略投资者所进行的利益输送,这些最终都是需要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来买单的,其中不排除会损害到一些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对于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投资者必须要具体对待,而且对于相关个股题材的炒作,投资者同样需要区别对待,这些对于投资者来说显然是一大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