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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建高可靠信息装备创新应用中心 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拙政江南 / 2019-09-17 11:49 发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合作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后期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确定。
公司将根 据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2019 年 9 月 11 日,在湖南长沙召开的 2019 世界计算机大会产业对接交流 会上,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甲方”)、长沙先进技术研究院、 湖南胜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共计十四家单位决定,合作共同设立高可靠信息装 备创新应用中心(简称“中心”)。 依托中心,发挥合作单位在各细分领域的专长,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与 湖南胜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胜云科技”或“乙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成立“航锦-胜云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实验室主要工作任务是:为 满足军民市场需求,对自主可控信息技术和应用展开研究,并根据市场和行业发 展的需要对研究成果进行产品化和产业化应用推广,促进自主可控信息技术的发 展应用。 二、合作方介绍 (一)中心合作单位 中心由长沙先进技术研究院和湖南胜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发起,除公司 外,其他合作单位包括天津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麒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电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同方工业有限公司、中科边缘智慧信息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科天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安德 空间技术有限公司、中海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奥特维科技有限公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司、中国电子集团湖南长城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二)胜云科技 企业名称:湖南胜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395556926A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 27 号麓谷钰园 E8 栋 102 号 法定代表人:林子敬 成立日期:2014 年 08 月 14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光电惯导系统软件及产品研发及制造;电子仪器、计算机软件、 人脸识别设备、机电设备、数据中心产品与系统、智能装备、人脸识别系统、计 算机检测控制系统、换热器、机电产品、智能产品、光电惯导系统软件及产品、 计算机、计算机硬件、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通用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人 脸识别设备、电气设备、卫星检测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卫星通信技术、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人脸识别系统、智能化技术、检测设备、通信产品、 通信技术、电子仪器研发;应用软件、监控系统、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开发;电 子产品及配件、雷达及配套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计算机、计算机检测 控制系统、通信设备、智能装备、机电设备、视听设备、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电声器件及零件制造;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安装、销售及服务;电气 成套、电子仪器、电子产品生产;电子产品服务;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软 件技术服务;电气设备系统集成;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检测控制系 统的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工程规划、咨询;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处理技术 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检测控制系 统的研究;机电设备的维修及保养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集成电路 设计;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技术转让;电子 产品及配件的研究;智能控制柜系统的研发、安装、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 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 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胜云科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简称“长沙韶光”)和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威科电子”)客户。2018 年度,胜云科 技分别向长沙韶光和威科电子采购商品814万元与980万元。除上述商业合作外, 胜云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胜云科技信用状况 良好。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实验室构建 1、实验室依托中心运行,服从中心统一管理。 2、甲、乙双方联合成立实验室管理委员会,负责实验室的运作和规划,包 括人员安排、流程制定和效果评价等,同时各自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日常运营管 理、双方对接与协调。委员会每年定期举行会议,审议实验室年度工作状况和规 划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3、乙方负责为实验室提供专用的场地、基础研发办公条件和日常运营支持, 并根据研发任务配备研发团队。 4、甲方负责根据研发任务搭建军用电子产品技术领域专业研发环境,并提 供专业技术支撑及项目研发团队支持。 (二)实验室运营 1、实验室研发可分为两种情况: A、甲方产品体系在自主可控领域的应用。甲方基于其成熟产品线,负责提 供适配自主可控需求的基础产品;乙方负责基于甲方基础产品,研发自主可控替 代应用产品;双方共同推广产品应用。 B、军用电子产品技术领域自主可控新产品的研发。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求 共同进行需求分析,形成技术规格要求,双方组成联合研发团队进行产品研发。 新品研发由甲、乙双方共同投入,共同负责研发力量及资金投入。 2、实验室研发产品过程中形成的技术产权、技术资料、样机等成果由双方 共有,以有偿方式授权使用,收益归甲乙双方共享。乙方负责根据需求有偿使用 共同成果,对成果进行产品化和产业化,形成最终产品。甲方在其渠道体系中优 先选购共同成果形成的产品。 3、甲方应保证所供应基础产品符合国家及部队产品质量要求。 4、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求及实验室规划共同投入技术力量负责共同成果 的持续升级和优化。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三)生效和期限 合作期限为 5 年,起止日期为:2019 年 9 月 16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 1、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在中国长沙签署,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或者协议的权利和义务的 履行期限超过本协议履行期限的,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 的责任。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执行期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本 协议。 2、甲、乙双方确定,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或不可能的,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 3、任何一方可根据协议的约定行使其单方解约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四、对公司影响 1、中心是开放性共建平台,本次合作可以充分发挥各合作单位在各细分领 域的优势和专长。依托中心,各专业领域的代表性企业通过成立“1+1”联合实验 室等模式,“共定需求、共投研发、共有产权、共享收益”,加快推进研发、孵化、 成果转化和交易,可以推动公司在军用芯片领域自主研发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 2、胜云科技是长沙韶光的客户,双方分布于军用电子产业链的上下游。本 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双方建立深度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合作不 会对长沙韶光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造成长沙韶光对胜云科技 形成依赖,长沙韶光在军工电子业务方面仍具备独立研发和销售能力。 3、本次合作对长沙韶光及公司本期利润和后期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确定 , 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上述协议为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无需胜云科技实施额外审批程序,也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后期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 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 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七、其他相关说明 1、于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均无变动。 2、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新余昊月”) 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武汉信用集团”)的债务重组方案尚需 经过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未签署正式的《债务重 组协议》。新余昊月与武汉信用集团于 2019 年 7 月 9 日签订的《债务重组意向协 议》及 8 月 2 日签订的《债务重组框架协议》的相关内容未发生变化。 基于合伙人自身的资金需求,公司副总经理徐子庆先生控制的新余子庆有余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不通过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 8,654,901 股。 除此以外,于协议签订的未来三个月内,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减持计划。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所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披露日期 协议各方 协议名称 进展情况 1 2019 年 5 月 21 日 苏州华清京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徐州华清京昆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铭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氢能燃料电池产业战略 合作协议》 正常履行中 2 2018 年 4 月 9 日 中国兵器工业第二一四研究所 《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正常履行中 3 2017 年 6 月 15 日 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威科电 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原股东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 协议的公告》 履行完毕 八、备查文件 公司与湖南胜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