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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2015年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认购信托计划方式)

拙政江南   / 2015-12-13 20:23 发布

中信国安:2015年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认购信托计划方式)

公告日期:2015-12-14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5-85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CITIC Guoan Information Industry Co.,Ltd.

2015年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认购信托计划方式)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安”、“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2015年度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系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根据股东股改承诺的内容,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最终参加对象及其参与份额由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3、公司参与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合法的途径。

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500.00万元,分为1650万份,每份金额为10.00元,单个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份即10,000元,认购总金额应为10,000元的整数倍。

4、本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6,500.00万元。

5、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将提供1650万股股份与其指定公司设立“中信国安持股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拟定名)作为持股计划的股份储备。在满足国安有限的考核条件后,国安有限将该信托计划的委托权和受益权转让给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资产管理人管理,并全额认购资产管理人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国安有限与其指定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的方式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本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6、本次持股计划为有条件实施,实施条件为:从本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18年12月31日,中信国安总市值需达到或超过1000亿元。满足条件后,设立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计划,国安有限则以10元/份的价格将信托计划转让给该资产管理计划。如上述条件未达到,则本次持股计划终止实施。上述条件达到后,则持股计划自始生效。

7、国安有限转让给持股计划之资管计划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的价格为10.00

元/份,每份信托计划受益权对应1股中信国安股票。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实际转让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信托计划转让价格及资管计划总金额和员工持有份额将进行相应调整。

8、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信托计划受益权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信托计划受益权转让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资产管理计划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9、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3.5 N年。

10、本持股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1)公司持股计划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满足国安有限要求的考核条件。

11、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2、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一、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7

二、资金和股票来源......7

三、持有人情况......8

四、存续期和锁定期......8

(一)持股计划的存续期......8

(二)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锁定期......8

(三)持股计划的禁止行为......8

五、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的选任......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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