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思录20.一笑大侠: 不知进退者,无以得永生---对徐翔案的几点看法
阿操1985 / 2015-11-10 10:48 发布
1、内幕消息他搞没搞,官方没有公布细节,我不清楚。但是作为一个股民,我们都知道内幕消息并不能保证长期获利,徐翔从微末起步,20年来的高速成长,如果说他是靠内幕消息,那是笑话。如果说他发达后靠内幕消息,有可能,但是我也不知道到底这个内幕消息到底是指什么?如何界定。
比如泽熙基金去上市公司调研,董事长出面接待,这些董事长该说什么才不算是内幕消息?又比如,基金或自然人要参与上市公司定增,这总不能盲买,是需要去找他们调研的吧。调研时问问业绩数据、将来有哪些发展计划也是题中应有之义,上市公司的高管说了,这算内幕消息吗?法律上界定的那些内幕消息的种类,我觉得以他这个资金规模和江湖地位,要避免掉应该是很难的。
2、说到”操控股价“这个罪名,徐翔惯常大手笔买进,短期大力拉高股价,然后又大手笔卖掉获利,往往搞得股价忽上忽下,这些都是事实。在他拉升时,一众散户蜂拥而上,想跟着他吃点肉;而他砸盘时还没跑掉的,持有股票的人恨得牙痒痒,认为他不道德。
但是这种做法,好像法律是没有禁止,也无法禁止的?股市开门迎宾客、做生意,似乎也不能拒绝钱多的人,他看上某只股票,愿意拿5亿去买,这个过程自然会把股价推高,只要没有明目张胆地对敲,没有虚假挂单,只是单纯的买得多了点,买得快了点,这算是操纵股价吗?如果这是,所有的买卖都会对股价造成影响,所有炒股的都能用操纵股价的罪名抓起来。
莫非中国的股市,又不允许多买,又不允许快买,又不允许多卖,还不允许快卖?《证券法》里有规定吗?巴菲特买中石油的时候,手笔比徐翔大多了,好像也把股价往上推了一点,然后媒体也报道了,引起无数散户跟风,也算操纵股价吗?如果说慢慢买,推高得不多就不算,买快了,股价涨得快就算,那....到底要怎样?和徐翔同时出事的上海那个公司,高频交易,也被认为是操纵股价。
我说的是一个方面,法律上关于操纵股价罪,自有他的规定,但是这个短期造成股价剧烈波动也是包含在内的,也就是说,从这一点是可以定罪的。但是如果是这样,那么买卖股票到底应该怎么买?买多少,花多少时间,以什么频率买卖,法律有没有一条条清晰地规定出来,否则这个股市,人人可抓。最后官方和民间解释,可能最终又和”恶意做空“一样,要落到“恶意操纵股价”这种说法上来。但在资本市场讲“善意”、“恶意”本来就是一个傻逼的说法。更应该讲的是:法有明文,触犯即为犯罪,法无禁止即可行。
我查阅过往查处“操纵股价”案例,发现还有一个定罪的判断标准是这样:看你有没有“非理性交易”,即低价卖了,又高价买回。我尼玛,那我也操纵股价了,我经常低卖高买,不是奴家不理性交易,没判断对啊!谁不想每一笔都低买高卖“理性交易”,只是臣妾做不到啊......
3、 我知道徐翔在炒股水平上是很多人的偶像,他对市场的判断和操作水平,对市场热点、情绪的把握,客观地看,我觉得谁都得承认。在二级市场上,能够干赢他的人,不好说一个没有,即便有一只巴掌也是数得过来的。他落到今天这样,主要原因我认为是两点,第一不知进退,第二是不懂政治。
“进退”是中国传统文化里最玄妙的部分,在中国如此复杂的一个社会里,其实在最风光、最得志的时候,最优选择是急流勇退或者转场。当然这是人生哲学层面的事,各人看法不一样。有人是一条道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有人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人是根本没有这种意识,觉得自己可以风光一世。
但是不懂政治就是硬伤了,6月30日,股市跌得最惨的时候,13家有点名望的私募基金联名倡议抄底做多,喊几嗓子,搞得轰轰烈烈。泽熙居然置身事外,以他的江湖地位,在这种该出现的场合,他应该出现也必须出现一下。你觉得你有钱就谁也不鸟,在美国可以,在中国不行。中国的法律规定得极严,但是管得极松。理论上说,人人都可以抓起来,你又有钱有代表性,分分钟要教你做人啊。
(6月30日,我看到这个抄底倡议时的猜测)
4、至于他有没有其他犯罪事实,不是我可以知道的,不妄评,等官方公布证据和细节,也应该有一些细节和证据,而不是简单地用”操纵股价“”内幕交易“两个模糊的罪名打发掉。
如果徐翔该抓,只要他做了违法的事,早就应该抓,而不是等到现在。倘若抓人的过程是先确定要抓,后看他干了什么事,而不是因为他干了某事触犯法律所以抓,那是选择性执法,是人人都应该去反对的。这两者本质完全不同,前者法律是秩序的守护神,人人畏于法律严惩,都会遵守规则,最后秩序越来越好;后者法律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是私人工具,人人追求的,是避免成为被惩罚的那一个,而与违法与否关系不大,秩序只会越来越坏。
从3万做到40亿,这并不是犯罪,也不应该获罪,李嘉诚撤资后回应说“不寒而栗”,我看到这个案子,我的感觉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