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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整顿见成效 健康发展应上日程
余丰慧 / 2019-02-20 11:22 发布
新华社2月17日报道称,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380余个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网贷平台立案侦查,据不完全统计,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价值约百亿元。
据介绍,2018年6月以来,一些地方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投资群众集中报案,案件高发态势凸显。犯罪嫌疑人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触犯“为自身融资”“归集出借人的资金”等禁止性规定,进行虚假宣传、虚构投资标的、肆意占有挥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调查发现,平台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在案发前失联、逃匿的就超过百人,其中部分已确认逃往境外,有的甚至提前办理好第三国证件,为潜逃跑路做好准备。
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督促、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开展侦查办案,全力防范化解风险。
我在2014年就说过,不能让没有大数据基因的P2P一粒老鼠屎坏了互联网金融一锅好汤。搞一个网页就可以贷款融资的P2P本质是将线下高利贷搬到网上而已。
不过,一定要把穿着互联网金融马甲的P2P与互联网金融区别开来。切忌一刀切、运动式,坚持谁的孩子谁抱走,谁违法法办谁的原则,坚决打击非法网贷骗局,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也要防止出现把脏水与孩子一起倒掉的情况发生。
要甄别出真正的网贷平台,最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一般来说,有大数据支撑,有云计算能力,能够通过大数据与云计算分析挖掘信用交易对象的信用状况,有新科技进行风险控制的平台,堪称互联网金融性质的网贷平台。拥有大数据的BATJ等旗下的网贷性质产品一般是互联网金融基因的P2P平台,风险控制能力较强。这些大型互联网公司拥有海量数据与云计算的能力。
另一只是虽然自己没有大数据基础,但与BATJ大型互联网公司合作或者购买其大数据来分析信用业务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这类企业在中国有但由于利益分配争执,发展的并不好。而在美国稍好一些,也代表了方向。Facebook、亚马逊、谷歌等都是通过完全商业性的售卖数据给网贷平台企业,支持P2P企业发展,从而支持整个产业企业的融资需求,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走数据企业与网贷金融分业的路子是大趋势。拥有数据的企业自己办新金融,往往容易出现专业度不够,分散主业精力,顾此失彼的情况。专业的东西还是由专业的人士和企业来做为好。
二是要甄别清楚完全是借贷信息撮合平台的P2P企业,这些企业严格来说不是金融公司,也不应该纳入到金融监管范围以内。一些是纯出借资金与借入资金信息撮合的平台,这个平台仅仅是利用网络的特性为资金富裕者想出借资金,和有资金需求者需要融入资金,提供一个信息发布的平台,借与贷双方信息沟通碰面撮合,最终成交的平台。平台企业自身不参与任何交易,纯而又纯的信息提供者。
这类平台企业应该允许大发展,监管需要做的是防止其越界涉及金融业务。其他可以任其发展业务,而且平台客户越多,发展越快越好。
经过几年持续强力整顿后,目前到了反过来思考P2P如何规范健康发展的问题了,有必要重新认识网贷这种模式的利害优劣问题。
网贷平台存在的问题已经充分暴露,野蛮生长基本得以遏制,监管部门已经出台了系列制度办法,监管的制度框架已经很完善,给健康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仅从监管上中国又走在了世界前列。
前几年P2P虽然有那么多“罪孽”,但无论如何不能否认的是P2P的出现是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经济新技术的产物,P2P诞生那天就是草根的、普惠的,特别是小微个体个人经济的身边的金融,也是小微企业个体个人经济长期融资难融资贵融资饥渴症下而趁机应运而生的。
互联网基因的高效性、信息对称性、无地域边界限制等特点,只要发展真正的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或者发展纯信息撮合的P2P平台,对于发展普惠金融,解决小微企业个体个人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将大有裨益。
总之,经过强力整顿后的P2P,接下来到了谋求其健康发展,发展真正的网贷金融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