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50%至75%并扩大到所有企业
财富密钥 / 2018-09-25 09:16 发布
财政部等三部委近日印发通知,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技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相比2015年11月出台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本次政策在抵扣比例方面有较大幅度提升,从50%提升至75%。对比2017年5月出台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本次政策适用企业范围全面扩大,由科技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政策执行时间延长,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