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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会计准则里的危险
陈立峰知易行难 / 2018-05-10 06:52 发布
投资者在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过程中,避免不了的要与财务报表打交道,也一定会去定期查阅公司的报表,在看报表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去注意的会计准则,有一些计账方式尽管是会计准则允许的,但却不是符合企业客观经营情况的,也会造成企业当期利润的重大变化。
比如A股著名的某影视类上市公司,由于手中有大量的影视剧的版权资产,而被做为正版事业的先锋,但这个公司的会计处理上,却被人所诟病,根据会计准则,对于版权类资产的折旧,可以是直线折旧,也就是5年内每年折旧20%,也可以是加速折旧,比如3年内721折旧完成,这家著名公司选择的5年内的直线折旧法,这个选择是否有问题呢?显然从会计准则上这是没有问题,是允许的,也是合法的,尽管合法,但却不符合企业客观的经营实际情况,一部电视剧,你看了第一遍,还会再看第二遍第三遍吗?今年有广告收入,明年还会吗?后年还会有吗?到第五年的时候还会有吗?显然这样的处理方式是收支不匹配的,估计到了第五年的时候,就只有支出而没有收入了,那么这样的会计处理,显然是虚增了当期利润,少计了成本,而到第四年,第五年的时候,费用会增加许多,利润会因此受到牵连。
同样,还有一家更为奇葩的公司,仅仅再次使用了一万多港币,就使自己的投资收益增加了120多亿,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只要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票且向标的公司董事会派驻非执行董事(通过这最后1万多港币的增持,再好持股比例超过5%),标的公司的性质就可以从一笔投资转变为联营公司,体现在财务报表里就是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为“长期股权投资”。
并且,根据会计准则所规定的不同科目有不同的计价方式,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里,计价方式就是二级市场的股价(公允价值),在“长期股权投资”里,计价方式就是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也就是账面净资产,转变了会计方式,最后的结果就是增加了非经常性收入93亿元人民币。这个戏法变的确实非常有意思,不明真象的投资者,还以为公司的利润大增,结果却是仅仅一种会计计账方式的变化,其实公司的基本面完全 没有改变,收入与利润也没有任何变化,变得仅仅是持有投资公司的股份增加了1000股,变成了联营公司而已。
如果你遇到这样的上市公司,那么在投资的时候,应该一票否决,永远都别想着这样的公司,能够给你带来惊喜,恐怕会有不断的坏消息暴出来,这样的公司管理层是不值得你信任的,他们的心思都在如何使报表变得的漂亮上而不是让公司的经营变得扎实起来,这样的管理层是不值得你信任的,也是不能合伙干事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