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球APP 高手云集的股票社区
下载、打开
X

推荐关注更多

柴孝伟

买进就值,越来越值,时享价...


邢星

邢 星 党员,国...


石建军

笔名:石天方。中国第一代投...


揭幕者

名博


洪榕

原上海大智慧执行总裁


小黎飞刀

黎仕禹,名博


启明

私募基金经理,职业投资人


李大霄

前券商首席经济学家


桂浩明

申万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


宋清辉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官方账号...


banner

banner

宋清辉   / 2016-02-15 10:56 发布

//证券监管层需参照国外成熟市场监管经验,如上市公司的高管必须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全责,一旦发现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将会获得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会对上市公司故意进行证券欺诈的犯罪者处以重刑。
@宋清辉 
【32家造假上市公司被罚均未超60万 违法成本低致造假】(@长江商报 消息 记者但慧芳 范维雅)“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层出不穷,成为损害监管层公信力的毒瘤。”1月30日,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究其原因,在于违法成本太低,没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网页链接

原文转发(1)| 原文评论(1) 2016-02-15 10:55来自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