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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侵害购房者利益的开发商要清醒过来
余丰慧 / 2021-09-30 20:55 发布
凤凰WEEKLY新媒体官方账号《观象台》报道说:9月28日晚间,石家庄市公安局又发布了6个违法房地产项目的名单,多名开发商被刑事拘留。这个消息,让不少问题楼盘的老板再次陷入不眠之夜。石家庄这场打击违法房地产的风暴,已经持续一个多月。当地警方自8月18日首次进行公开通报后,已有16家公司遭立案侦查,其中2家为外地企业,14家是河北本土公司。
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深入,相信类似石家庄楼盘烂尾与开发商跑路等情况各个城市都不同程度存在。民众房款缴纳四年后仍然交不了房,甚至还是一片荒地的情况确实不少。最捉急的是市民血汗钱买房却看不到拿不到房子。这类开发商都是空手套白狼者,基本是完全依靠还本付息或者还本付高息的畸高负债性开发房地产。这里分为两大部分:土地开发与建房开发。只要能够拿到土地,签订购地合同,就能够依靠购地合同等一系列土地开发文件、批复等拿到银行贷款买地。土地拿到手后就可以以土地为招牌和说辞,规划住房开发,拿着住房开发图纸等一系列住房建设开发的文件批复等向购房者收取预售款,利用预售款开始建房开发。如果是上市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又可以凭借手中贷款买来的土地,预售款建设的半拉子房产,在资本市场包括股市、债市等增发融资。
这让我再一次想起了巴菲特的老师、全球价值投资理论的创立者、华尔街最伟大的金融家本杰明-格雷厄姆80年前在《证券分析》一书中所说的一段话:“所有成本都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股票和贷款支付,开发商可以一文钱不投而获得整个资产,在许多情况下还有大量现金进账。不难想象,整个房地产金融业可谓隐患重重,所有参与各方都缺乏原则、洞察力和起码的常识,以至于整个行业日益膨胀,并最终毁于一旦。”
然而,高层敏锐地看到了这一严重问题,及时决策,采取治本之策调控房地产,坚定不移、坚持不懈推进“房住不炒”的调控原则。在这个大原则下,财税、货币两大调控工具齐发力,辅之以限购等必要的行政手段。我最熟悉的金融调控手段落实最得力,央行、银保监会不折不扣落实房地产信贷调控措施,银保监会主要领导多次就房地产泡沫给金融带来的风险警示商业银行等。只要严打投机炒房,只要釜底抽薪收紧房地产“银根”,“潮水退去,谁在裸泳”效应就会立马出现。
一旦金融融资包括银行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托公司等融资、社会民间融资、网络融资等被收紧或者卡死,从宏观上说房地产行业就会很快回归正轨和理性,房地产竭泽而渔、投机炒作谋取暴利的情况就会很快消失,这已经让国人看到了中国房地产回归正常的希望。
而与此同时,空手套白狼效应就会马上失效。一个客观情况就是高负债的开发商资金链条断裂,开发商跑路、烂尾楼、给购房人无法交房等情况就会出现。理性说这个阵痛是一个必然现象。石家庄警方做得非常好,目前已经拘留16家开发商法人代表,维护市民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力度非常大。希望各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比如:住房与建设部门、土地部门、银保监局、商业银行等与警方一起,对开发商共同采取措施,在严打违法行为的同时,以化解矛盾,理顺关系,提供帮助,解决问题为出发点,目的是尽快兑现交房,让购房者尽快拿到房子。
令人欣喜的是,石家庄市已经取得初步效果。石家庄市大部分地产“烂尾楼”已开始复工,个别项目已竣工。这对大量违法地产的受害者来说,无疑是最好的消息了。
其他城市也要像石家庄一样,在目前情况下利用司法手段维护本地购房人合法权益。以化解矛盾,严打违法,维护购房益,尽快让购房者拿到房子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