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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架构浮出水面,13家A股企业拼出首份概念股清单

王志强   / 2021-03-22 13:10 发布

3月19日,正在紧锣密鼓筹备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组织架构浮出水面。

据悉,全国碳市场交易机构将依托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环交所”)建设,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则落户湖北。

两大系统建设筹谋已久

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建设启动于2017年12月。

当年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正式启动。

当日,国家发改委与9省市政府签署了关于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的合作协议,确定湖北省和上海市分别作为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的牵头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深圳市共同参与系统建设和运维。

其中北京、上海、深圳、重庆、广东、天津、湖北等7个省市是2011年首批碳配额交易试点区域。福建于2016年12月22日启动碳交易市场,成为国内第8个碳交易试点区域。

此外,江苏也是全国范围内较早开启碳交易试点的省份。2013年7月,江苏省发改委宣布,该省将在苏州、镇江、淮安等3个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再用3年时间在全省推进工作。

2019年11月初,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此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不断提速。

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时间已初步明确。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2月26-27日赴湖北省、上海市调研碳市场建设工作时要求,要确保全国碳市场今年6月底前启动上线交易。

上海是全国最早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和体系的地区。早在2008年就设立全国首家环境权益类交易机构——环交所。而后,上海又在2011年率先启动试点交易体系建设,并于2013年11月正式启动交易市场运行。

作为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旗下平台,环交所是上海碳交易试点的指定实施平台,也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平台。

3月18日,环交所披露,上海牵头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和交易机构建设任务。目前交易系统已初步建成,交易机构建设及其他相关工作正有序开展。

“目前正按照国家工作部署推进。”环交所相关工作人员在3月19日向记者表示。 

3月16日,人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等曾赴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进行调研。

在调研中,上海联交所总裁周小全表示,要集中做好两件事:一是依托上海环交所尽快完成全国交易机构组建,实现全国碳排放交易如期启动上线;二是按照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要求,探索推进碳金融发展,使之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部分。

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方面,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3月11日披露,该系统是落地湖北的首个具有金融功能的全国性功能平台。这一平台历时3年筹备,目前正在为2225家履约企业办理开户手续。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士3月19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将会成立新的企业主体负责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目前正在做注册工作”。“到底(新公司)谁是股东,还没有对外公开。”该人士称。至于该注册登记系统何时开放,该人士也表示“仍在系统对接”,尚不确定。

至少13家上市公司或将持股

据悉,出于“确保资金的国有属性和公益属性”的考虑,上海和武汉的两个机构,均由9个联建省市共同出资建设支持。两个机构股权架构相同,但在组建形式和出资形式上有所差异。

股权架构方面,交易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股权,将由此前九个试点省市的碳交易所分别持有。

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持有24%的股份,其他8省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则平均各自持有其9.5%的股份。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则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持有24%的股份,其他8省市的实施机构各持有9.5%的股份。

在组建形式上,湖北将新设一家公司作为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的企业主体。这一点已得到相关工作人员确认。

据悉,上海方面将不再新设公司,而是选择将环交所直接作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的企业主体。记者就该组建形式和股权架构求证上海环交所,相关人员未作进一步回应。

3月19日,有接近政策制定的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上述方案现已完成各联建省市征求意见。两地机构采用上述设立方式,是充分考虑由证监会牵头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

“目前审核和沟通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举行,方案根据主管部门意见和各省市反馈意见也已进行了一些调整,最终方案还有待最后沟通确定。”该人士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发现,目前全国至少有13家上市公司持有地方碳排放权交易所股权。在未来全国碳市场交易机构组建完成后,13家上市公司或将持有相应比例的交易机构股权。

据启信宝数据,长源电力(000966.SZ)和国检集团(603060.SH)均持有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9.0909%股权;兴业证券(601377.SH)和闽东电力(000993.SZ)分别持有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21.4286%和4.7619%的股权;金融街(000402.SZ)合计持有北京绿色交易所19.9774%股权,海油发展(600968.SH)也持有该所4%的股权;深圳能源(000027.SZ)、华银电力(600744.SH)和华能国际(600011.SH)分别持有深圳排放权交易所12.5805%、7.50%和3.1476%股权;中国电建(601669.SH)间接持有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7.9660%的股权;重庆燃气(600917.SH)和重庆百货(600729.SH)分别持有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4.8781%和2.0906%股权;华能水电(600025.SH)间接持有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0.6667%股权,华能国际间接持有该所0.3267%股权。

据前述参股规则计算,上述上市公司未来持股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比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