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白一个:特征序列中元素的包含关系。
特征序列的元素包含关系,前提是这元素都在一特征序列里,如果两个不同的特征序列之间的元素,讨论包含关系是没意义的。
特征序列的元素的方向,和其对应的段的方向是刚好相反的,例如,一个向上段后接着一个向下段,前者的特征序列元素是向下的,后者是向上的,因此,根本也不可能存在包含的可能。
上涨线段的特征序列元素向下,下跌线段的特征序列元素向上,如上图所示。
问题来了,既然前后特征序列元素不一样,为什么可以定义分型结构?
在实际判断中,在前一段没有被笔破坏时,依然不能定义后特征序列的元素,这时候,当然可以存在前一特征序列的分型,这时候,由于还在同一特征序列中,因此,序列元素的包含关系是可以成立的;
今天的内容只有一个目的,烧脑!!!
先看第一种情况:
这里的第一第二元素有缺口也就是转折点第一笔没破坏线段,最后还是被第三笔给破坏了。
这种情况呢,线段要被笔破坏,那么必须其最后一个特征序列的缺口被封闭,否则就不存在被笔破坏的情况。
再看第二种情况:
这种情况,转折点第一笔就破坏了,这一笔属于待定状态,只要延伸3笔,新线段就形成了。简单那点说就是从转折点开始,如果第一笔就破坏了前线段,进而该笔延伸出三笔来,其中第三笔破点第一笔的结束位置,那么,新的线段一定形成,前线段一定结束。
这里有一点要注意:线段没被笔破坏的时候,不能定义后面的特征序列元素,可以存在前一特征序列的分型。如果被笔破坏了,就没有特征序列的包含关系可言了,因为前后的特征序列不属于同类。
上面说得很复杂,其实就是一句话,特征序列的元素要探讨包含关系,首先必须是同一特征序列的元素。
再复杂一点:第三笔完全在第一笔的范围内,这样,这三笔就分不出是向上还是向下,这样也就定义不了什么特征序列
这种情况下,也只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就是跌破第一笔,新的线段成立。
第2种:上升突破第一笔的起点,线段延续。
说实话,这点内容我觉得是挺绕的,真的有点烧脑,能接受最好,不能接受就用之前的方法,特征序列分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