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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强 / 2020-08-04 15:04 发布
(二)发行工作具体流程
通常情况下,发行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直接定价发行
(1)T-2 日或之前 ① 在本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以下统 称“符合条件媒体”)披露《招股说明书》《网上路演公告》; 《招股说明书》应当包括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 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如有)。 主承销商应在《招股说明书》公告前一工作日通过保荐 业务专区上传主承销商、发行人关于公告内容与发行方案一 致,且不存在影响发行的会后事项的说明。 ② 主承销商在保荐业务专区“发行上市-首发基本情 况表填报”栏目填写和提交股票发行基本情况表,并按照申 请文件清单要求通过保荐业务专区报送发行申请文件及第一批上市申请文件(电子文件); ③ 主承销商 T-2 日下午 15:00 前通过保荐业务专区上 传《新股发行公告》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主承销商、 发行人应在《新股发行公告》中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 会后事项。 ④ 主承销商协助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发行人 业务部了解股份登记等事宜,相关业务办理请参照中国结算 相关业务指南。
(2)T-1 日 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新股发行公告》及《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
(3)T 日,网上发行: ① 投资者申购; ② 主承销商 16:00 后通过保荐业务专区领取新股发行 结果,17:00 前通过保荐业务专区上传《新股发行网上申购 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电子版文件; ③ 如网上发行需要摇号,主承销商联系摇号机构,准 备 T+1 日摇号事宜; ④ 主承销商 17:00 前将《股票首次发行网上认购资金 划款申请》原件(下载网址: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 -业务表格-深圳市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资金结算业 务表格)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部。
(4)T+1 日 ① 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新股发行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② 如网上发行需要摇号,主承销商上午主持网上发行 摇号仪式; ③ 主承销商上午 11:00 前通过保荐业务专区上传摇号 公证书电子版,15:00 前通过保荐业务专区上传《网上中签 摇号结果公告》电子版文件。
(5)T+2 日 ① 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 ② 中签投资者向其结算参与人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6)T+3 日 ①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部将网上认购资金划 入主承销商指定的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 ② 主承销商通过保荐业务专区领取新股网上发行认购 结果(含放弃认购结果),17:00 前通过保荐业务专区上传 《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7)T+4 日 ① 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含包销)扣除承销费用后划 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② 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③ 发行人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④ 主承销商可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部领取 《关于新股发行认购资金划款的通知》。
(8)T+5 日及以后 主承销商协助发行人尽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 询价方式发行
(1)T-6 日或之前 ① 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招股意向书》《初步询价及 推介公告》等文件。 主承销商需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告前一工作日 通过保荐业务专区上传该公告,并同时上传主承销商、发行 人关于公告内容与发行方案一致,且不存在影响发行的会后 事项的说明;主承销商、发行人应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中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② 网下询价开始日前,发行人、主承销商在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以下简称“EIPO 平台”)提交网下发行申请,并 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部提交《新股网下发行委托 书》(下载网址: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表格- 深圳市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资金结算业务表格)。 主承销商需要在 EIPO 平台上完成的操作请参考《网下 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用户手 册(主承销商版)》和附件 2 主承销商 EIPO 平台操作时间 节点。 ③ 主承销商协助发行人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发行人 业务部了解股份登记、老股转让的税费扣缴等事宜。
(2)T-4 日或之前 ① 网下询价开始日前一工作日上午 10 点前,主承销商 需通过 EIPO 平台录入并提交发行申请,并在同一页面上传 投资价值研究报告;② 网下询价开始日前一工作日结束前,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需剔除不满足其要求的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含关联 方剔除),并确认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是否满足市值要求, 最终确定可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
(3)T-3 日或之前,初步询价: ① 网下投资者在 EIPO 平台参与初步询价,初步询价原 则上安排 1 天。 ② 初步询价报价阶段,网下投资者可为其管理的不同 配售对象分别报价,每个配售对象报价不得超过 1 个,同一 网下投资者的不同报价不得超过 3 个。网下投资者需要在 EIPO 平台上完成的操作请参考《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用户手册(投资者版)》。
(4)T-2 日 ① 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网上路演公告》; ② 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名单、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及最终的新股发行数 量;③ 主承销商在保荐业务专区“发行上市-首发基本情 况表填报”栏目填写和提交股票发行基本情况表,并按照申 请文件清单要求通过保荐业务专区报送发行申请文件及第 一批上市申请文件(电子文件); ④ 主承销商 15:00 前通过保荐业务专区上传《新股发 行公告》(或《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投 资风险特别公告》。如出现《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主承销商准备《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并 于 15:00 前通过保荐业务专区上传。 ⑤ 如存在战略配售,主承销商应提交对战略投资者的 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的专项 核查报告,要求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 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主承销商需于 15:00 前通过保 荐业务专区上传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法律意见书。
(5)T-1 日 ① 发行人、主承销商进行网上路演; ② 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新股发行公告》(或《初步 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以及主承销商、律师对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 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和法律意见 书(如有);如延迟发行,主承销商应披露《初步询价结果 及推迟发行公告》。 ③ 主承销商 15:00 前在 EIPO 平台录入发行参数,并启 动申购。
(6)T 日,网上网下发行: ① 投资者申购; 采用累计投标询价方式的,入围的网下投资者应在发行 价格区间内重新报价,申购数量应与其初步询价时申购数量 一致;网上投资者按区间价格上限申购; ② 主承销商 16:00 后通过保荐业务专区领取新股发行 初步结果,并结合发行与承销方案确定是否启动回拨。17:00 前,如回拨,主承销商将发行基本情况表(主承销商盖章, 表头注明“回拨后”)作为回拨情况说明上传至保荐业务专 区;如不回拨,主承销商将不回拨说明(主承销商盖章)上 传至保荐业务专区。 ③ 主承销商通过保荐业务专区领取新股发行结果; ④ 主承销商 17:00 前通过保荐业务专区上传《新股发 行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电子版文件; 采用累计投标询价方式的,主承销商应于 21:00 前确定 并填报发行价格,通过保荐业务专区上传《新股发行网上申 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新股定价公告》电子版文件; ⑤ 如网上发行需要摇号,主承销商联系摇号机构,准 备 T+1 日摇号事宜。如主承销商按照发行与承销方案对网下 投资者采用摇号配售的, EIPO 平台 21:30 前对参与申购的 A、B、C 类配售对象分类配号。主承销商、网下投资者可于 22:00 后通过 EIPO 平台查询配号情况;主承销商应于 T+1 日 摇号前将配号情况表发送至摇号机构。 ⑥ 主承销商 17:00 前将《股票首次发行网上认购资金 划款申请》(下载网址: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 务表格-深圳市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资金结算业务 表格)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部。
(7)T+1 日 ① 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新股发行网上申购情况及中 签率公告》《新股定价公告》(如采用累计投标询价方式); ② 如网上发行、网下配售需要摇号,主承销商上午主— 13 — 持网上发行、网下配售摇号仪式; ③ 主承销商上午 11:00 前将网上摇号公证书电子版、 网下摇号公证书电子版(如有)通过保荐业务专区上传,并 在 EIPO 平台录入网下摇号中签结果(如有); ④ 主承销商 15:00 前将新股网下初步配售结果文件通 过 EIPO 平台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⑤ 主承销商 15:00 前通过保荐业务专区上传《网上摇 号中签结果公告》《网下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如有)、《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电子版文件。
(8)T+2 日 ① 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网 下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如有)、《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② 网上中签投资者和网下获配投资者足额缴纳认购资 金,主承销商可于 17:30 后通过 EIPO 平台查询各网下获配 对象截至当日 16:00 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 ③ 如主承销商按照发行与承销方案对网下获配对象进 行摇号限售,EIPO 平台 21:30 前为有效缴款的配售对象进行 配号。主承销商及网下投资者可于 22:00 后通过 EIPO 平台 查询配号情况;主承销商应于 T+3 日摇号前将配号情况表发 送至摇号机构。 如出现发行与承销方案约定实施二次配售的情形,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应及时告知本所。
(9)T+3 日 ① 如对网下获配对象进行摇号限售,主承销商上午主— 14 — 持摇号仪式,于 11:00 前将摇号公证书电子版通过保荐业务 专区上传,并将网下摇号中签结果录入 EIPO 平台。 注:网下摇号中签情况须在《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 ② 15:00 前,主承销商将新股网下配售结果文件通过 EIPO 平台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③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网上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 指定的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 ④ 主承销商通过保荐业务专区领取新股网上发行认购 结果(含放弃认购结果),17:00 前通过保荐业务专区上传 《发行结果公告》电子版。
(10)T+4 日 ① 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发行结果公告》及《招股说 明书》,《招股说明书》应当包括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如有); ② 9:00 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网下认购资金划入 主承销商指定的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 ③ 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含包销)扣除承销费用后划 给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④ 发行人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⑤ 主承销商可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部领取 《关于新股发行认购资金划款的通知》。
(11)T+5 日及以后 主承销商协助发行人尽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12)上市时间由本所统一安排,一般在 T+7 日至 T+11 日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