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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浩明:纳斯达克调整上市规则不是坏事
桂浩明 / 2019-10-12 09:42 发布
有关美国纳斯达克调整小型企业上市规则的事情,最近在市场上引起了较多的议论,对于其影响,舆论界也有不同的解读。就事论事地说,纳斯达克所进行的调整,还是有其道理的。
美国股市有一个特点,就是从股权结构来说,喜欢较为分散的公司。通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10%,就已经算高的了。在他们看来,股权集中度低,有利于外部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参与,使之作为公众公司的特征更加明显,也有利于发挥企业的股份制优质。当然,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公司,也允许采取AB股制度,以确保大股东在不具备控股条件下能够充分行使对企业的决策权与管理权。另外,从客观效果来看,股权相对分散的公司,在市场上表现相对股权过于集中的公司是会好一些。
这种状况,与中国股市似乎有着很大的不同,对于沪深A股来说,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往往被认为是“彰显对企业的信心”,而发行在外的自由流通股数量越少,也就会被认为越容易被炒作。之所以存在这样大的差异,应该说与企业文化以及对股权理论的认识不同有关。另外,美国股市流动性充分,在行情运行中,大型股票往往能够获得流通性溢价,也是其中的一个现实因素。
应该承认,纳斯达克调整小型公司上市规则,对于中国企业的确有较大的影响。自2000年中国企业大量在纳斯达克上市以来,已经有相当数量的大型中国公司登陆,其良好的流动性和不断提高的效益,得到了美国投资者的欢迎,其中有的市值已经跻身纳斯达克市场的前列。但必须承认,也有很不少公司,本身规模不大,公司在IPO时又主要向中国的相关投资者发行,以至上市后大多数股票是掌握在少数内部人手中,这个就导致了流动性不充分,而一旦有事情发生其波动率又偏高,成为拖累市场的一个因素。在美国投资者看来,这种企业虽然属于公众公司,但是缺乏作为保障公众公司特征的股权结构,更像是一个内部人掌控的企业,而这与其股权理论是不相符合的。于是美国的投资者自然参与少,股票也因为缺乏流动性而被边缘化,成为交易所中不受欢迎的品种。
这种状况,中国境内的投资者似乎不太能够理解,毕竟要在沪深股市中IPO还是有难度的,供不应求的格局决定了新股上市后少数流通股反复换手,同时股价也被爆炒。但如果看一下新三板的情况,大家就容易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现行新三板中有相当数量的挂牌公司,股东基本上就是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挂牌后也从来没有卖过股票,形式上算非上市公众公司,其实却鲜有社会公众参与。这样的公司,自然不可能在市场上形成有效的定价,也不会受到投资者的关注。新三板之所以表现不佳,与客观上大量存在此类股权结构不合理、几乎没有流动性的公司是有很大关系的。说到底,在理论上这也是一个股权文化问题,只是表现得更为极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