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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亿继承税?三星李健熙去世留下的思考题
余丰慧 / 2020-10-26 21:52 发布
美国大选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最后一轮面对面现场辩论已经结束。谁胜谁败,众说纷纭。但总体看,特朗普的表现被评价的好一些。我谈论的重点不在这场辩论,而在于第一场辩论时特朗普面对主持人的提问:你是否少交个人所得税?特朗普回答:从根本上说我是不愿意缴税的。每个人都在寻找合理合法办法避税。这一句话,曾经被一些网民嘲笑。其实,特朗普说了一句实在话。在美欧日韩,合理合法避税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近期,韩国就出了一桩遗产税继承上令人震惊的事情。
昨天(10月25日),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在首尔三星医院去世,享年78岁,他的离世在韩国社会引发极大关注,主要聚焦其身后财产及事业的继承话题。78岁逝世确实有点早了。也是令家人、韩国异常遗憾的事情。
李健熙是三星创始人李秉喆最小的儿子,1987年出任三星集团第二任会长后,他带领三星集团在电子、通信、半导体等20多个领域快速发展并居于世界前列。三星集团总市值在他任内的27年间增长了348倍,成长为韩国绝对的龙头企业,2019年三星集团的销售额占到了韩国GDP的16.4%。
伴随着李健熙的离世,三星集团的继承问题成为韩国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之一。李健熙持有的三星股票市值约为18万亿韩元,根据韩国现行法律计算,其法定继承人需要缴纳的继承税就高达约合人民币592亿元,堪称韩国史上最高。
这是一个继承遗产说的天文数据。一方面我们相信李健熙生前一定就遗产税合理合法避税问题做出了安排,另一方面给其他富豪以及家庭一个警示就是如何规避遗产税这样一个庞大纳税压力。
先来搞清楚遗产税的遗产的范围。遗产包括房地产、货币、有价证券、保险收益、礼物、古董、珠宝首饰、车辆、家具等所有这些遗产征税,有的国家对所有这些遗产征税,有的国家则只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遗产征税。遗产税的纳税人各国规定也不统一,有的规定继承人是纳税人,有的则规定被继承人是纳税人。如果被继承人是纳税人,那就意味着死人是纳税人,所以,有的国家对遗产税的通俗叫法是“死人税”。
遗产税属于财产税,起源于欧洲。近代的遗产税始于1598年的荷兰,此后,英国(1694年)、法国(1703年)、意大利(1862年)、日本(1905年)、德国(1906年)、美国(1916年)相继开征了遗产税。目前世界上开征遗产税的国家和地区约有100余个。
解决规避和减免遗产税的方法很多,一般来说,国际上较通用的规避遗产税的工具主要有四种:保险、信托、资产转移和慈善。但它们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由于一些国家法律与他国不尽相同,即使开征遗产税,你也应选择符合本国法律法规的方法合理避税。
最成熟完善的避税方案是大额人寿保单,优势在于有效、可靠且操作简单。从法律角度来看,通过购买保险来规避遗产税是合法、可行的。只要购买的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死亡为赔付条件的,按道理都可被认为有规避遗产税的功能。
家族信托方式在海外成熟市场应用较广,不过暂时来看受一些国家法律空白限制,其在遗产税避税、资产隔离及免除债务追索等方面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在一些国家信托对规避遗产税影响最大的问题,莫过于信托登记制度的未确立。
信托登记制度缺失造成的结果就是一些国家目前主要以资金信托为主,而财产信托业务无法有效展开。所以一旦开征遗产税,在当前一些国家法律条件下,设立信托规避税收的方法将受到非常大的限制:房屋、股票、保单等财产在转移到信托的过程中若不能确定所有权,对委托人来说将是很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