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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谋不轨 美法院将加密货币定义为“货币”
余丰慧 / 2020-07-26 23:19 发布
2020年7月24日周五,一条美国法院将加密货币定义为与目前流通交易货币一样属性的消息出现在各大网站。有记者和其他人士纷纷私信和来电询问我的看法。我立刻打开这条消息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得出的结论是美国联邦法院将加密货币定义为“货币”的企图不是业内人士期望的那样,而且美国联邦法院如此定性目的“不纯”,完全是为了自己。
更加直白一点美国法院如此定性是为了断案的需要,是为了利用法律打击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从业者,最少现阶段阻碍加密货币的发展。是非常不值得高兴的事情。
加密货币是利用密码学和哈希函数原理等设计的一种程序化货币。它的底层技术是区块链技术。现在通常讲的数字货币,严格意义上就是加密货币。不过,对于数字货币一些人解释宽泛一些,认为以区块链为基础的比特币等加密货币是数字货币,一些主权货币电子化的东西也是数字货币。其实,后者严格意义上不是数字货币,而叫做电子货币比较贴切。真正的数字货币就是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的加密货币。因此,通称加密货币比较准确。
货币演化的一个大趋势或不可抗拒。由以物易物交易,到货币诞生后的中介化、中心化交易,再到去中心化、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的加密货币登台,这个大目标大方向已经基本确定,仅仅是一个时间进程的问题。
纵观全球,无论是Facebook开发的libra,还是一些主权国家开发的数字货币,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加密货币。也就注定不是货币演化进程的大方向。至少从目前看,真正的加密货币只有比特币比较成熟完善,底层技术是完整的区块链。市场发育也比较健全,交易市场化程度较高,也比较透明公平。其他都是在瞎忽悠,投资者一定要擦亮眼睛。
从全球来看,加密货币发展前景不宽松,发展前景阻力很大。最大的羁绊在哪里呢?在于各个央行包括欧洲央行、美联储等。这个阻力不是一些国家通过非市场手段随心所欲地打压,而大部分央行强调自己开发。加密货币第一个属性是去中心化的,而央行主权货币却是中心化的产物。如果各个央行开发加密货币,必然又是一个中心化的东西,与加密货币的本质属性彻底背离了。而比特币等民间加密货币又挑战主权货币包括未来主权开发的所谓加密货币。也必然遭遇各个央行的排斥和打压。
折中的办法是各自开发和发展自己的加密货币,让市场机制来选择和优胜劣汰。如果比特币被市场认可和选择上,起码国际货币让位给加密货币。要承认市场的选择和功劳。
目前,各个国家都不怎么承认比特币为货币,一些国家已经彻底打压了。比特币是在无名分的夹缝中生存和发展的。这是7月25日美国联邦法院在周五表示,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是华盛顿特区《货币传输者法》所涵盖的一种“货币”。把其看作一种货币而引发广泛关注的原因。但其企图却大相径庭。我们看看美国联邦法官怎么说吧。
该法院拒绝驳回地下比特币交易平台的运营商Larry Dean Harmon的刑事指控,指控其根据哥伦比亚特区法律经营无牌汇款业务,并根据联邦法律,也在从事洗钱业务。法院表示,即使法律没有严格定义“货币”,但“货币”的含义适用于此案。
据称,Harmon将自己的平台描绘成用于剥离比特币与非法交易联系的服务,但在2019年遭到联邦大陪审团的起诉。他试图驳回其经营是非法货币传输的主张,认为比特币不是“货币”,他的平台也不是美国法典规定的“汇款业务”。
看看法官是如何解释的?“金钱通常是一种交换手段、付款方式或价值储存方式”,首席法官Beryl A.Howell在为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的信中写道,“比特币就是这样的东西。”
2015年9月,据外媒报道,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将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定义为大宗商品,与原油或小麦的归类一样。
此后,也有声音称美国将把比特币归为证券,但根据CNBC报道,这一说法在2018年6月遭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官员的否认。
可以说,该裁决可能对市场如何对待比特币的影响细微,但会为哥伦比亚特区如何监管货币传输中的加密货币建立参数,这也使华盛顿特区的规则与联邦各州当局为反洗钱目的对待比特币的方式保持一致。也就仅此而已。离给予比特币一个全球化共识的货币身份还有很远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