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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鸿茅药酒事件你看到了什么
陈立峰知易行难 / 2018-05-03 07:00 发布
近日,网上被广州医生谭秦东被跨省带走的消息刷屏。今年1月10日傍晚,内蒙古凉城县的数名便衣警察赶赴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旭景佳苑小区,带走了谭秦东。
谭秦东之所以被带走,源自于其2017年12月19日发表在“美篇”上的文章《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内蒙古鸿茅国药有限公司称该文章给该公司造成了140余万元的退货损失,同时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声誉。
我们不去评论警方抓人的依据与方式,只想从鸿茅药酒的本身来分析一下,这位谭医生的贴子能够站的住脚,如果这个帖子本身没有什么问题,那么显然后面的为什么也就都解决了,并且你也厘清了投资思路。
据了解,鸿茅药酒是甲类非处方药,不是酒或保健食品,有具体的禁忌症、适应症、疗程和严格的剂量要求,1992年获得审批。这里我们可以知道 鸿茅药酒本身是药,不是保健品,那么既然是药就要符合药的基本要求,有没有相差的试验数据,比如毒理试验,病理试验,不管你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肯定这些程序 都是少不了的,如果有数据支持,那么显然把它称为毒酒是不合适的,当然做为谭医生一方也要拿也证据来证明这个酒本身是含有有毒物质的,当然谭医生的文章里似乎没有举例说明,那我来补充一下:鸿茅药酒含酒精、槟榔,是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食药部门公认的I级致癌物。乌药、附子含乌头碱,有医学公认的心脏毒性。半夏、何首乌由肝脏毒性。对这样一种含有酒精、槟榔、乌头、附子、半夏、何首乌整整6种公认的有毒有害物质,且患者多长时间服用的“药物”而言,在没有经过严格的疗效和安全性验证之前就允许其作为可自由购买的安全非处方药物销售,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既然没有做过毒理试验,没有做过临床试验,又含有目前医学界已经公认的可以致癌的成分,那么这个鸿茅药酒显然已经明显超出了常人的认识。那么对于含有成份极为复杂的中药和中成药,显然我们在投资的过程中,应该多一份谨慎,这也是为什么长期以来,我们尽量不选择中药企业的一个重要原因。
鸿茅药酒再次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这样的事件以后还会发生,只要中药的认定条件,试验程序不完善,这样的事儿以后还会有很多,这仅仅是个开始,肯定不是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