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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兴债风波引发的多重思考
余丰慧 / 2017-01-03 08:46 发布
侨兴私募债逾期兑付陷入“僵局”。为债券本息兑付提供保证保险的浙商财险12月25日公布了签署银行保函的众多细节,而广发银行12月26日回应称,相关担保文件、公章、私章均系伪造,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最捉急的是投资者。本息到期无法兑付,或是投资者根本无法想象和预料到的。因为,侨兴私募债发行时给投资人披露的信息是十拿九稳的安全金融产品。在蚂蚁金服的招财宝平台销售,投资者所有信息无论假与真都是在这里获得,这里是第一入口。有浙商保险与众安保险提供的保险。招财宝公布的资料显示,上述产品由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备案,并将产品信息发至招财宝平台,而浙商财险对债券本息到期兑付提供保证保险。招财宝称,根据保险条款,当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在产品到期日未还款,浙商财险应当在三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
浙商财险为何敢于提供保险保证呢?是广发银行与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向浙商财险提供了保证。浙商财险12月20日通过官网表示,这一债券的索赔材料不完整,并在12月22日补充说明称,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向浙商财险提供了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开具来的保函。 当然,个人贷是招财宝为投资者提供的债权转让服务,其背后投向即为侨兴项目,而提供保证保险的公司包括众安保险。
也就是说,与侨兴沾上边后,侨兴私募债与投资于侨兴的个人贷投资者本息都无法兑付了。而后者则是由众安保险提供保险的。众安保险表示,如果客户实际损失确定后,众安会根据公司和招财宝及客户的保险合同履行保险责任。但后面赘一句:理赔需要核定客户的最终实际损失,而该损失基于私募债券的实际赔付情况。让个人贷投资者同样闹心。
问题的关键在于,广发行已经报案说相关担保文件、公章、私章均系伪造,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浙商财险26日晚间公告称,已就广发银行保函声明向公安机关报案。看来已经交由司法部门调查处理,这将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
绝不能让投资者被动追债。按照顺序在主债务人无法兑付情况下,保证人需要履行兑付义务。浙商保险与众安保险应该立即启动赔付工作。然后浙商保险再与广发行依法追溯法律责任。同时,甄别包括销售平台在内的各方责任。
总体来看,侨兴私募债兑付风波各方都是利益受损方,是一个多败多输局面。投资者与侨兴公司自不必说了,蚂蚁金服平台,招财宝,浙商保险,众安保险,广发银行,各方信誉信用都遭受影响甚至损失。
更加重要的是侨兴私募债兑付风波带来多重深度思考。从监管上说,曾记得2008年金融危机从华尔街引爆后,时任总统的小布什曾经大骂:华尔街不要再搞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就是说的层层包装的金融产品。美国次级债券就是这种莫名其妙的产品。
中国反而没有吸取教训,这几年莫名其妙的金融产品,层层包装的金融产品,层出不穷、五花八门。侨兴私募债一个几亿元的产品竟然涉及到招财宝、浙商保险、众安保险、广发行等这么多层层包装担保的企业。一旦发生兑付风险,必然纠纷很多,很复杂。金融产品简单化、直接化、一目了然化是监管部门应该思考的。对于层层包装担保保证的金融产品加强监管,最好办法是一个也不要审批。
互联网销售平台要符合产品属性,不能改变产品性质,否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金融产品定性为公开募集的,即公募产品是毋庸置疑。私募债券非公开发行是原则,如果在经过上述认定后构成私募债券公开发行,那么“互联网平台”就涉嫌构成违规。所谓私募就是包括产品所有信息在内都应该私下向确定人发布。监管部门应该立即介入侨兴私募债兑付风波在平台销售上的情况开展调查。这种现象带有普遍性,应该立即重申强调。
总之,以上思考必须引起监管部门、金融企业重视。